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2008年1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简介:监管机构如何对问题保险公司实施监管干预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在中英两国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发现:监管干预行动都存在迟滞现象。监管机构给予问题保险公司较高的监管容忍度。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方式在监管实务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监督力量在干预行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该增加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监管权,建立监管干预决策的问责机制,建立及时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激励多种监督力量参与干预行动,建立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相互融合的监管模式。
简介: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第58号令)转发你们,请结合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川价电发[2008]7号)及《四川省物价局公告》(2008年第1号)一并贯彻执行。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意见
对问题保险公司实施监管干预的国际比较分析——以英国Vehicle和General和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为案例
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