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会计基本要素中,收入的定义历来为会计理论界所关注,至今为止未能达成共识。目前各国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的定义中,较有影响和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一是流转过程论或称流出量论,这是早期的收入观点,把收入看成是一种流转过程,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创造过程,认为企业经营过程的“产品”,应通过资产流出才能转化为收入,如美国的佩顿和利特尔顿指出:“收入是企业以整个经营程序及全部力量获得的,但须等到产品转变为现金及其他有效资产时才实现。”我国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是:“收入是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这是狭义的概念,实质上是一种“收入是收入”的循环定义。二是流入量论。
简介: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依法应纳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实行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缴纳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从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税收控管手段来看,代扣代缴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仍将是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市每年都有半数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是通过代扣代缴征收人库的。这与广大扣缴义务人坚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分不开的。但也有相当部分的扣缴义务人对应承担的扣缴义务还认识不清,未扣、少扣税款的现象比较普遍。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是我市新的一年着重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帮助广大扣缴义务人明确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计税方法和代扣代缴的方法、程序,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本刊从本期起在“税法课堂”栏目刊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专题讲座”。(本讲座仅就与扣缴义务人联系紧密的国内公民个人所得税进行讲解,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暂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