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2007年7月4日财综[2007]41号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报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环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