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嫁而不出:"外嫁女"的主张与尴尬中国有一个由来已久的习惯说法,把女性结婚叫做"出嫁"。"出"首先是指离开家庭,但是在宗法社会,"出"就是被他者化,此所谓"嫁出去的女是泼出去的水"。人们通常把这句不太入耳的话理解为对女性的歧视,其实从本原上说,它是古代宗族在进行自我身份界定时奉行的一条规则:妇女出嫁后与宗族不发生关系,该妇女所生子女不登入族谱。宗族的整合性(integrity)和纯洁性(purity),乃至其存续的可能性(durability)取决于宗族自我身份的界定能力和排他能力,因此,身份界定的规则就如同一个国家的国籍法一样重要。"嫁出去的女是泼出去的水"形象地表
简介:<正>方以智的認識論(一)关于方以智的认識論問題,侯外庐先生在《东西均·序言》里讲:“在思維与存在的关系問題上,方以智最光輝的命題是薪火的比喩。他說:‘火固烈于薪,欲絕物以存心,犹絕薪而举火也,烏乎可?’<道艺篇>。人类的思維活动,即能思的‘心’,是依存于物质存在的,‘本一气耳,緣气生生,所以为气,呼之曰心’<尽心篇>。这里用薪火来比喻物与心,比古代无神論者以烛火喩形神更为明确,在理論上提高了一步”。在这里,侯先生虽未明确說出方以智是唯物論,但其言外之意很清楚,认为方以智用薪火喩物、心,是一种唯物主义观点。可是这样认識是有問題的。第一,我們知道,思維与自然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