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余某于2014年8月5日经巫某的妻子面试招聘为保安,到巫某承包的某大楼地面地下停车场从事管理和收费工作。巫某对余某进行工作管理,安排巫某与另外两人实行三人两班倒工作制,每天工作12小时,上两天班休息一天.每月工作20天。巫某与余某口头约定余某的报酬为1800元/月,由巫某以现金方式支付,余某签字领取。余某于2015年4月16日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第一发包方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二发包方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3889.72元、加班费14151.96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3510.3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00元。
简介:本刊第6期刊登了北京五中熊丹老师的《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判定》教学案例,王嵘老师根据课堂教学观察和上述案例,对这一课的教学进行了分析,并写成本文.本文的观点是值得大家思考讨论的.例如,定义教学不适宜于用探究式,而定理的教学应当尽量采用探究式;在"直观感知、操作确认"中,应当强调逻辑推理的渗透;等.《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规定,"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判定定理"不要求推理论证,只要"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归纳出判定定理".教学要求的改变必然需要教学方式、方法和过程的改变.到底应该怎样变?"课标"要求是否合理、如何落实等,需要广大教师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希望广大读者能就高中数学中的一些典型内容的教学问题,深入思考,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