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对体育生产性、产业性的不断认识,体育界对体育经济功能开发已势在必行,这样就必然导致体育行政管理领域的拓展和职能的转变,并使得体育行政管理手段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具体表现为:其一、行政手段的运用。根据宪法和体育法赋予的职权和我国现阶段国情,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国家通过决议、决定、命令、规章、制度等强制性手段直接对管理对象施加影响并规范其行为,以履行管理体育事务职能。因此从目前情况来看,行政手段仍然是主要管理手段。其二,经济手段的运用。体育行政管理经济手段主要指其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相应发展目标,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政策对体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和体育生产性的显现及经济功能的开发,体育管理对象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局面已初见端倪,加之体育系统内部竞争机制的形成,因此体育管理行政手段在某些领域失灵,这样就使得经济手段逐渐介入并得到广泛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投资结构、拨款方式发生变化。体育系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渐暴露其滞后发展弊端,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所以改革系统内部拨款制度,在资金投入上改变过去重规模、轻效益、重项目、轻产业做法,调整投资结构和分配方式,使有限资金向奥运项目和重点任务倾斜,促使经费投入与效益成绩挂钩,逐渐建立起了以效益为主的拨款(投资)机制。②扩大体育开放度,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地把体育推向社会化且步入产业化发展轨道。加大向社会筹集体育资金力度。如体育场馆实行以馆养馆,“不吃皇粮交公粮”;利用优秀运动队、名运动员等无形资产广泛吸收各种损资赞助;由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出售体育比赛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