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P2P网络借贷实施刑法规制有充分的必要性,但必须保持谦抑。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决定了P2P网络借贷比传统金融更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以我国近三年涉P2P网络借贷犯罪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可知:被告人所犯罪行基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设立平台目的主要是为了企业融资和专门提供中介服务两种;涉P2P网络借贷犯罪定罪量刑并未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存在整体偏重的现象;将企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网络借贷定为犯罪,资金池定性模糊,处罚对象范围较宽、较传统非法集资案件处罚较重等问题亟需解决。应纠正夸大刑法规制作用的理念和僵化的入罪标准,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免于刑事处罚和不作为犯罪的事由,确定“数额+情节”的综合性定罪量刑标准,缩小共同犯罪认定范围。
简介: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中的不予行政处罚是指,某个违法行为同时满足“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这三个要件时,行政机关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然而,由于三者语义空间较大,对其具体内涵的厘定需借助个案进行。司法实践表明,法院在认定“轻微”时,通常将数量、主观恶意、场合、手段等要素纳入考虑;在认定“及时纠正”时,以“危害后果发生之前”的纠正视为及时,且不考虑当事人做出纠正行为时的主观状态;对“危害后果”的认定限定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然而三个要件之间并非泾渭分明、非此即彼,因此,法院对于某个违法行为能否适用该款规定的判断通常是综合各项因素进行的,但就考量因素本身却并未形成统一的判断标准。此外,不应将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混为一谈,二者在是否具有“违法性”问题上有着根本区别;与刑法上的“不认为是犯罪”相比,二者仅在违法行为的“度”上有所区别,在“质”上皆属不具有“可罚性”的违法行为。
简介:“针对个别人员思维转换不快、法治素养不高、法治能力欠缺、融合贯通不深等问题,加速推动全面深度融合。在人员搭配上,以新老结合、交叉互配方式,进行混合编排、优化组合。在思维转换上,深度交心谈心,广泛实战练兵,开展个案研讨,从一开始就把‘规则’刻印在心。”在首届“天府廉政论坛”上,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隆斌,作为会上六名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之一,做了题为“推动实现‘1+1>2’的倍增效应”的主题发言。论坛间歇,隆斌接受了廉政瞭望记者采访,他谈到,监察体制改革之初,一些转隶干部刚到纪检监察系统时,多有不适应;同时,一些老纪检人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也倍感吃力。纪检监察队伍思维模式转换不快,政治意识不够,业务融会贯通不深,怎么办?制度建设滞后,配套协同性较差,怎么改?广元市纪委监委加速全面融合,推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实现质数双升,探索出了一套颇有成效的经验。
简介: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部分证据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为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该条规定相对原则简单.有必要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文作出进一步诠释与解读:在主体上应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收集的证据与行政机关等同,纪检机关收集证据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移送证据需提供合法性说明:对”等证据材料”的范围界定应包括当事人无异议及符合法定条件的言词证据,但最高检规则囊括鉴定意见的做法值得商榷。在具体程序方面,应完善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对非法取得的行政证据也应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要求予以排除。
简介:根据我国刑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判断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提。为了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含义,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第2条将部门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一并纳入其中,该司法解释的这一扩张性规定虽然契合了惩治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现实需要,却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为此,应当对该司法解释第2条的内容作限缩解释,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限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部门规章只有在对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予以明确、细化的情况下,才能与法律、行政法规一起作为判断行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简介:再过三天,就是毛泽东同志诞辰112周年的纪念日。在这个时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王波大校的新书《毛泽东的艰难决策》之二——中共中央发起解放战争的决策过程,并再版了他的旧作《毛泽东的艰难决策》之一——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朝鲜的决策过程;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宣传部又为这套书的出版和发行,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举行出版座谈会,以这种形式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2周年,我认为是很有意义的。在此,我对这套书的出版和再版,以及出版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应邀前来出席座谈会的领导、嘉宾,特别是革命老前辈们的家属表示衷心感谢!
简介: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2月8目在海口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01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