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意图主义是遵循“立法意图”来解释法律的实践.什么是“立法意图”乃是意图主义理论的核心问题.“立法意图”在性质上属于“解释性概念”关于什么是“立法意图”人们可以形成多种相互竞争的“观念”.“言说者意义”理论为“立法意图”提供了最为流行的一种观念,即将之理解为立法机构中个体成员的“精神状态”.德沃金批评这种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实情不符.从他对意图主义实践的解释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一种立法意图的新观念,即将立法意图理解为立法机构本身的、而非立法机构中个体成员的“信念”.由这一新观念构成的意图主义理论,能够克服传统意图主义理论的某些实践困难,因而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法律解释的实践.德沃金对于立法意图概念的讨论也为意图主义理论的发展开辟出新的契机.
简介:虽然权力研究的历史可以媲美任何自诩古老的理论,但真正系统、经验的权力研究和争论仅仅肇始于20世纪中期,而20世纪达尔的经验主义的权力观作为其多元主义民主模式的基础,影响尤其深远。达尔的经验主义权力观包含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以休谟经验主义因果观念为基础的权力概念界定;决策行为的量化分析和可能性的权力测量方案;明确区分权力的拥有与权力的运作,排斥借由预测反应机制实现的影响力形式。在社会权力格局日趋复杂和多元化的今天,重新回顾达尔的经验主义权力观,有助于设计适合于中国自身的权力测量方案,以获取社会权力分布状况的准确数据,从而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提供更加科学、实证的数据资料。
简介:德日机能主义刑法学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体系.罗克辛教授主张的刑事政策的机能主义刑法学、雅科布斯教授构建的以规范论为基础的机能主义刑法学以及平野龙一教授提出的可视性的机能主义刑法学,在建构路径、刑法目的、犯罪本质、构成要件、责任本质、刑罚目的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立足机能主义刑法的视角,我国应注意回应性刑法及其限度、刑法的去工具化与刑事政策的刑法化、罪刑法定原则与法益保护机能的调和三方面的问题.在具体问题上,建议调整当前立法的情绪化和司法的犯罪化倾向.应当看到即使在德日国内也不乏对机能主义刑法学的质疑,那种认为其可能存在强化社会控制和弱化人权保障风险的观点也日益变得有力,故应谨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