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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个结果
  • 简介: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罪责主义这三项教义刑法学原则既是刑法谦抑精神的体现,也是刑事法治的根基。风险刑法理念背离了刑法的谦抑本性,并与此三项原则产生了颠覆性的冲突,易对公民自由造成不必要的威胁。刑法谦抑并非无原则的限缩与不为,而是基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推进国家治理,刑法当然有其自身的使命,其需应对社会整体风险的刑事政策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刑法具有其独立性,不应沦为政策的附庸。刑事法治视域下的刑事政策应该受到谦抑性的节制。针对抽象危险犯,在刑事立法上对风险进行审视和筛选,将严重侵害法益的危险予以犯罪化。在司法过程中,不能绝对排除个别情形下危险的认定,被告人如若有证据提出反驳,便应通过但书的实质解释将不存在实际危险的行为出罪。

  • 标签: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犯 刑事法治 刑法原则
  • 简介:本文通过对传统行政行政程序与现代行政决策程序的比较,分析了现代行政决策程序所应当具有的一些本质特征,并对行政决策程序作出了概念界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基本原则作出了分析,得出了行政决策程序应当具有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监督制约性以及效率性的原则。

  • 标签: 行政决策 行政决策程序 基本原则
  • 简介:近日发生在杭州的富家子飙车肇事案引起了境内外人们的关注。在对此案的关注之余,笔者冷静地思索了公共安全与机动车驾驶路权的冲突问题,认为驾驶路权是占有公共道路资源的一种特权,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以不妨害公共利益为前提,否则就必须加以限制.于是建议参照关国的相关立法,呼吁中国尽早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增设限制“飙车”的条款,依法封飙车行为进行规范。

  • 标签: 驾驶路权 公共安全 交通肇事 飙车立法
  • 简介:发展是指系统稳态之间的转换过程与结果评价。“协同发展”不同于“和谐发展”。“经济-科技-社会-环境-法律”系统协同发展涉及三项复杂控制因素:国家控制下利用市场机制、协同发展的动态复杂控制、法系统组织化协同。这三项因素之间的协同是一项多因素动态复杂控制工程。必须建立综合集成协同发展的决策支持体系,实现决策方式科学化转变。

  • 标签: 协同发展 自由度 复杂性 综合集成协同发展决策支持体系
  • 简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的去世,引发了中国社会广大民众由衷地追思和关注。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伟大工程师”,万里将复杂的政治体制问题巧妙地化约为政治系统中的技术问题,从而既回避令人困扰的政治正确争论,又能直达政治体制问题的核心。他在1986年发表《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的讲话。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言之为:“这篇讲话不啻于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党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 标签: 决策民主化 科学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 政治系统 政治体制改革 体制问题
  • 简介:经济的改革、社会的转型、利益的分化、“发展综合症”和制度的缺失使得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扩大,社会断裂,损害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宪法是现代社会最根本的危机防范机制,是社会的安全阀门。在改革共识破裂的情势下,应该以宪法作为社会的根本共识,通过完善表达、博弈、协商等宪政机制为各阶级、阶层在自治、妥协与合作中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奠定制度基础,实现动态的社会和谐。

  • 标签: 断裂社会 合作主义 宪政体制 社会和谐
  • 简介:《民法总则》制定完成之后,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工作有序展开,其中有学者对民法典分则设置人格权编的立法决策,以及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否定性意见。这些意见似是而非,没有科学的理论基础,不尊重客观事实,缺乏理性的逻辑论证,因而不能否定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征求建议稿服务于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大方向,更不能否定该征求意见稿尊重人民的人格尊严,保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保护好人民的人格权的立法价值。立法机关正在将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在内部征求意见,力图将其修改得更好,成为一部好的民法典分则,其中就包括人格权编。对于民法典分则各编包括人格权编草案,每一个人都可以对其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批评意见,但应避免无价值的争论,以便经过专家学者和立法机关的共同努力,把民法典分则草案各编修改好,完成我国编纂民法典的伟大历史任务。

  • 标签: 民法典人格权编 立法决策 否定理由 不同见解 历史发展
  • 简介:调解或者判决作为司法产品存在供求平衡问题,在宏观层面,调解、判决供给过量或不足,将扭曲司法资源的配置,导致司法无能或者司法失效;在微观层面,法官提供的司法产品不能满足当事人的效用,则或者走向强制调解,削弱其正当性基础,或者案结事未了,申诉上访不断。本文因此尝试在博弈论视角下探讨判调结合的纳什均衡状态及其形成条件。

  • 标签: 司法能动 司法克制 判调结合 均衡 博弈
  • 简介:深圳福田区警方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示众处理的行为属于羞辱性法律惩罚。根据“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的分析,羞辱性法律惩罚是一种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传递非合作者的身份信息以便利惩罚与’威慑,同时表明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合作者身份、确保权力运作的合法性。但是,由于存在惩罚程度的模糊性与“次群体”中的反信号问题,羞辱性法律惩罚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甚至会产生负作用,因此已在历史上逐步消亡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是不可取的。

  • 标签: 羞辱性法律惩罚 “信号传递-合作”重复博弈模型 示众处理
  • 简介:大气环境容量资源作为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其在资源配置中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需要国家以经济法的形式干预大气环境容量资源配置。考虑到政府干预界限应该与法治能力相一致,大气污染控制制度设计应界定政府经济人界限,合理进行收费权、处罚权等部门配置,避免部门争权夺利而影响监管效率;界定经济法干预成本界限,定量化对比政府干预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选择理性干预;加大大气控制制度处罚力度,处罚数额高于其治污成本的2倍以上,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实现大气污染总量控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标签: 利益博弈 制度设计 大气污染 经济法界限
  • 简介: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构成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纵横交错的权力关系网络的极其关键性的结点,成为地方参与中央决策,尤其是影响中央转移支付决策的有效途径之一,亦成为中央与地方关系非法治化的表征。机构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进行地方参与中央决策的制度建构,以地方制度和民主监督的新安排来取代中央的管理职能,即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整顿规范"驻京办现象"势必推动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进程。

  • 标签: 中央与地方关系 转移支付 地方参与中央决策
  • 简介:《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的通过是美国贸易政策与立法发生重大转变的标志。“1934年体制”导致美国《联邦宪法》中由国会主导的贸易政策规制体制真正开始向由国会与总统共享决策体制的过渡完成。其中所涉及的深刻的国际与国内政治一经济背景是解读这一体制的关键所在。审视这一体制并廓清其中所含的法律机理,有助于我们深入剖析美国贸易政策的历史流变,其影响表现在对美国国内贸易政策与国际贸易体制两个层面。

  • 标签: 贸易政策 国会与总统 决策机制
  • 简介:敦煌吐鲁番借贷契约中的“公私债负停征。此物不在停限”、“后有恩赦。不在免限”等抵赦条款,是民间社会对抗国家赦免私债的契约表现。始于北魏时期的国家对私债的赦免,针对的是“偿利过本,翻改券契”等民间高利贷行为;唐、五代及南宋、元初赦令,延续了这个传统。这一赦免初衷.也波及到无息借贷。致使抵赦条款也出现在无息借贷契约中.反映了民间防御意识的加强。契约中的抵赦条款的反复出现与国家免除民间债负赦令的频繁发布,反映了民间高利贷与国家控制的长时间博弈。明清时,国家不再以赦令形式免除私债,契约中的抵赦条款也随即消失。

  • 标签: 敦煌 吐鲁番 借贷契约 抵赦条款 民间债负 高利贷
  • 简介:遗传资源是一种决定人类生存与持续发展的根基性要素与战略性资源,伴随着遗传资源生物研发技术的迅猛发展,遗传资源知识产权及其惠益分配问题已日益受到关注。当下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惠益分配面临失衡,从表面看,是遗传资源分布与遗传资源价值评估的失衡;实质则是国际社会利益博弈的失衡,一定程度反映的是欧美文化与目前处弱势的传统部族文化之间的“征服与反征服”。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惠益要实现公平分配.“关民共享理论”是其中的法理基础,“遗传资源的提供行为”的价值评估为其提供现实基础。无疑.建立公正有效的遗传资源利用及其知识产权惠益分配机制,提升发展中国家的遗传资源保护及博弈能力,对于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惠益公平分享,有重要意义。而这也是对当前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要检验.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一个“生发于传统、深入到生态治理”的视角。

  • 标签: 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惠益 分配失衡 根源 矫正
  • 简介:行政决策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制度应当包括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决策、风险评估、结果公开、反馈制度等方面。从当前评估的总体情况看,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总体水平不高,行政决策制度建构情况与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基本存在正相关关系。从具体指标的得分看,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情况较好,而决策后的反馈制度尚没有普遍建立。

  • 标签: 行政决策 实证分析 评估
  • 简介:随着生态文明的演进,生态利益博弈已成为国家之间竞争与博弈的新领地。借助新型法律制度,如遗传资源知识产权的控制,争夺国家话语权已成重要目标,且已经成为提升与促进国家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涵组成部分。《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从这一视角进行了系统研究。一方面,借助对“遗传资源、生物剽窃”等基础性概念内涵的界定,为遗传资源获取知识产权惠益分配等核心问题的系统探讨奠定前提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探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惠益分享、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等问题的研究,系统论证了遗传资源领域国家话语权与国家利益。从而在为我国遗传资源知识产权战略配置与对策设计提出建议的同时,也从“遗传资源一知识产权一环境利益调整一国际利益博弈”的思路逻辑层面,为新领域的国家话语权博弈、国家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问题研究提供新视角。

  • 标签: 遗传资源知识产权 国家话语权 生态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