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管理层收购大量涉及国有资产,其实质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处置和对经营者持股的深化。目前,在这种收购方式缺乏应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规制管理层收购行为,保护国有资产,无疑值得深思。本文拟在比较我国与西方国家管理层收购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对这种收购方式存在问题的根源的全面分析,试图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管理层收购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有所裨益。
简介:2005年春节前夕,广东省高级法院一纸终审判决书传到福建省音像出版社,宣告一起不白之冤得以纠正,被“盗版”阴霾笼罩近两年的受害者,终于得以话说“从头”……
简介:2003年10月17日,我国最大的音乐著作权侵权索赔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审。由于TCL的12款手机铃声侵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同时作为被告的还有TCL手机经销商——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简介:2004年国际唱片业协会,联合国内外49家唱片公司向全国多个城市发出一万多封律师信,在全国各地的娱乐业掀起了一场维权风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等地的一些卡拉OK歌舞厅都成为被告。在这场维权风暴中其实是两大阵营利益与权利的角逐,同时也引起司法界、版权界、文化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简介:“孤儿作品”并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2004年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从诞生之日起就遭遇版权壁垒,孤儿作品所导致的“资源黑洞”问题也逐渐引起全球范围内的高度关注。这正是进入互联网时代著作权法面临挑战的一个突出表现。互联网时代,作品创作方式的巨大变革和“去中心化”、全球化的传播方式导致了孤儿作品的大量产生的同时放大了孤儿作品权属不明的问题。
简介: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被赋予新的内涵,在意识形态属性之外,产业属性比重凸显。媒体产业逐渐成为版权产业的重要一环,为推动媒体的合理、有序、良性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基于现实条件的约束,县级广电媒体位于我国四级广电媒体网络的最基层,版权工作起点低、意识弱、管理不到位,对后续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简介:近几年来,版权集体管理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批评。批评者中,一是那些对集体管理一直持批评的人,即对作者权利的特性漠不关心的、反垄断的律师和政客;二是人们也许可以观察到的那些批评集体管理机构的人,特别是那些将集体管理机构管理或行使权利视为竞争对手的人,例如权利的使用行业,他们在获取和行使作者的某些权利方面有其自身的利益。同样,在那些依据法定义务应当支付报酬的人当中,特别是在私人复制业中,一些人(例如硬件制造商)开始反对这种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且态度非常强硬。
简介:上海可以说是长三角经济圈的中心.浙江与上海相比,优势在哪里?
简介:作者享有使用其作品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是版权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一个法律共识。一旦得到认可,该专有权对相关权的受益人也十分重要。权利的专有性意味着只有权利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行使此项权利所包括的任何行为。如果决定这样做的话,则将以何种条件和以什么样的报酬进行。
简介:让所有的省级地方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并且和中央的政治生态形成良性互动,也许这是省级政治生态的未来方向
论管理层收购的立法完善——以国有资产保护为中心
《从头再来》盗版惹来无妄官司出版法规管理渴望“从头再来”
从TCL与音著协纠纷案看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搭建了版权拥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
“表见性”孤儿作品利用的付酬机制探析——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视角
国家版权局全国版权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统计(1995—2001)
国家版权局就“促进我国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到中国音像协会调研
纵向立规范 横向抓管理——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强化县级广电媒体版权工作探索与研究
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专有权的非自愿性集体管理——与国际版权法和欧盟版权法兼容性的案例研究
“总部经济”需要城市气质——专访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江大学CCE中心研究员、预见管理研究机构主席王曙光先生
处在三叉路口的版权和邻接权的集体管理——是继续保持自愿性还是将其“延伸”或变成强制性
从“技术干部”到“社会型官员”——访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教授任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