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效形式。几年来,承德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政府采购工作有了长足进步。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随着财政收支的不断增加,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2003年-2006年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2557批次,采购规模137295.58万元。节约资金14781.6S万元,节约率为11%,分别是1999年-2002年采购批次和采购规模的7.5倍和9.1倍。政府采购的实施节约了财政资金,也得到了采购单位的认可。
简介: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特点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争,保证政府能够获得价廉物美的商品和优质劳务。实行这种制度的好处很多:首先有利于节省财政开支,缓解财政资金供求矛盾;其次有利于反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第三有利于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第四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第五有利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政府采购制度是国际上较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我们在应用时要因地制宜,要有自己的特色。对此,特谈谈个人的几点意见。1、在各级财政部门设置权责明确的政府采购职能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这是纠正过去各行政事业单位分散采购,使财政资金使用失去财政监督的必要措施。政府采购工作
简介: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单位,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当事人之一,承担着政府集中采购的重任,不仅需对采购人、供应商负责,而且需对国家、政府负责,不仅是反腐倡廉、防治商业贿赂的前沿阵地,而且是各种利益分配的集散地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决定了集中采购机构在设计组织机构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组织,追求的不仅仅是如何发挥每个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为机构的高效运行而努力,而是更加着眼于组织运行的规范、廉洁,预防从业人员出现不道德的行为。这就有必要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机构设置进行研究,通过内部机构的合理没置,达到集中采购机构规范、廉洁运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