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媒体与司法的关系长期以来存在一种较为微妙的关系:一方面,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大法官说的:“司法与媒体之间存在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丰富内容,对于媒体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而现代媒体所拥有的信息传播力量、广泛社会影响、舆论监督作用,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忽视媒体的作用。”①另一方面,一些传媒记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超越了“报道”的层面,对正在进行的庭审本身、对诉讼参与入甚至法院法官妄加评论,这种缺乏法治意识的做法干预了司法独立,使得司法界对传媒界难免产生“敬而远之”的戒备心态。单独强调某一方面的责任都不能化解矛盾。笔者试着从新闻报道职业规范的角度来探讨媒体记者如何通过加强自律,遵守国际公认的职业规范来报道案件,促进新闻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
简介:两份重要的县级融媒体中心规范文件发布实施1月15日,中宣部等发布《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指出,省级技术平台应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开展媒体服务类、党建服务类、政务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增值服务类等业务提供支撑,支持县级融媒体中心在内容、渠道、平台、管理、运营等方面的深入融合。《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指出,县级融媒体中心应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县级融媒体中心应充分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适应移动互联网,特别是5G的发展。
简介:有很多故事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更有很多故事是发生在我们周围人的身上;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代代相传至今,人们听起来或读起来永远会有无尽的回味.故事艺术是这个世界的文化主导力量,而电视艺术则是这一辉煌艺术的主导媒体之一,在拥有全世界最多电视观众的中国,看电视是人民群众今天最普及的家庭娱乐方式.小小的电视荧屏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是中国人了解世界和与世界沟通的最好工具,电视曾带给我们数不清的欢乐,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广大的受众对电视节目的指责一天天多了起来,这表明人们对电视艺术的需求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不满足于每天在现在的一些电视节目中所看到讲的平庸而乏味的故事.美国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影视系教授,同时也是资深的纪录片工作者迈克·雷毕格说过:"一个好的纪录片编导一定是个会讲故事的人".
简介:两年前,广电在如何选择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业务方向问题上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徘徊,逐步淡化了网络数字化的双向改造,而将其重点定位在了“大力发展数字电视付费频道业务”上。两年来,随着各项政策和战略部署的出台,发展数字电视产业已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紧随其后的宣传舆论和投资热潮一浪高似一浪。人们关注的焦点迅速移向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业务模式。此时,早些年想当“第一吃螃蟹者”早已淡出,留下“坚守阵地者”也历经挫折后作好了当“先驱”的准备。在“围城”现象的背后,投行中又出现了“反围城”现象,即“城内的不想出来,城外的不急进去”等复杂而矛盾的现象。无疑广电人在寻找走出传统电视业务的出路和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各类投资人在寻找“网络概念”后一再一次的淘金的机会,然而更多的人们在异常兴奋的同时,眼前仍蒙着一层纱,对其前景、市场和盈利模式看不透。从而踏上了艰难的数字化探索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