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与其他学生伤害事故等同看待,没有考虑学校体育的教育规定性及本身具有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性等特质,过多的采用了公平责任原则,对学校和教师过于严格的归责,使得学校不得不采取限制开展体育活动的规避措施,伤害了学校发展学校体育的积极性。基于此,运用法学、体育学等知识通过综合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既考虑体育的特殊性又考虑法律的法定性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建立以过错责任为主导,以甘冒风险原则为补充的归责体系;设立学校责任保险以减轻学校、教师的赔偿责任;明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政府是责任主体之一。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简介: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先后形成并实施了非均衡发展理念、协调发展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新发展理念,这些发展理念不仅成为相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指针,而且在体育政策制定上都做出了适配性的响应,并表现为特色鲜明的四个发展阶段,即:响应非均衡发展理念的竞技体育优先发展阶段,响应协调发展理念的体育统筹改革发展阶段,响应科学发展理念的北京奥运会全周期阶段,响应新发展理念的体育强国建设阶段。这充分表明,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既是我国体育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进入新时代,我国实施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征程,实现体育现代化,建成体育强国是体育发展的应有使命,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在新时代体育政策制定中,要切实把握好五个方面要求,即:坚持创新发展是制定新时代体育政策的核心要求,坚持协调发展是制定新时代体育政策的内在要求,坚持绿色发展是制定新时代体育政策的基础要求,坚持开放发展是制定新时代体育政策的必然要求,坚持共享发展是制定新时代体育政策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