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7月24目召开的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指出,民间组织和行业协会一定要加强诚信建设。
简介: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点
简介: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实践证明,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但仅仅经济发展是不够的,只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
简介:慈善事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命题和理性选择。从国家政府的立法建制,到公民大众的自觉自为,慈善的作用并非只是社会发展的拾遗补缺或锦上添花。我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急速变革过程中,存在发展失衡、分配失均、作为失信、竞争失度、监管失效、调节失控、道德失守等问题。今天,慈善事业之于中国不仅仅是扶贫济困的经济调节功能,
简介: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有关和谐社会的价值理想需要一系列方针和措施来体现,其具体要求也必须通过有效手段来实施和保障。很多人首先会想到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社会主义法本质上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但是体现未必意味着实现,
简介:十六届六中全会结束以后,建设和谐社会已成为议论最集中、谈论最多的一个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各种议论观点很多,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让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国家更富强。
简介:
简介:建立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施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谐社会要求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依法行事.所有公民都依法享有权利和自由,所有国家机构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简介:社区是以城市街道为基本单位,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体共同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创建文明社区是人民群众改造社会、实现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城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最佳切入点,是创造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创建文明社区必须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特征,积极探索新形式下的文明社区工作。
简介: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中外先哲们不断探究的哲学与社会命题。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加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简介: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就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简介:文章对李大钊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思想进行了梳理,研究了其社会和谐思想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社会是和谐社会;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协力互肋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从中汲取一些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现实价值的重要启示。
简介:樊长春、朱立恒在2009年第5期《学海》发表文章认为,公正审判权有助于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要想达到社会和谐,必须尽可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减少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刑事审判制度是保障社会和谐的一项基本措施。但是,
简介:和谐社会是私法构建的社会,和谐社会就是私法构建的社会,市民社会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社会
简介: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三个方面的基本规定:一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二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三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简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胡锦涛总书记在“6.25”讲话中提出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丰富内涵,正确理解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简介:和谐,历来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独具特色的价值理念,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我国死刑复核制度,无论在古代押或在当今,其中都蕴涵着和谐的价值理念。我国将死刑核准权重新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更是凸显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死刑核准权收回之后的死刑复核制度,必将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简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指人类及其所有社会成员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他们的力量和全部才能。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就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因此说,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内在统一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前提和人文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前提和现实基础。我们的目标就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走向人的全面发展。
简介: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社会的和谐必须建立在社会结构和谐的基础之上,而社会结构的和谐则意味着庞大的中产阶层为主体的“橄榄型”的现代化社会结构。中国经济的腾飞,正在使中产阶层不断地壮大、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但中国的中产阶层距离一个稳定、和谐的“中产社会”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仍然需要稳定的经济环境和宽松的政治环境,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为中产阶层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这样才能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充分发挥中产阶层的积极性,调动这一社会和谐的生力军作用.
简介:和谐社会应有完善的自我保障机制,政府的救助义务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对贫困公民的救助义务是生存权原则对行政主体提出的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需要.政府在社会救助中肩负着宏观管理和微观保障的职能.政府的救助行为按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救助和间接救助两种形式,直接救助形式包括发放现金、给付实物、收容救助,间接救助形式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以及其他救的形式.
加强诚信自律 建设和谐社会
树立和谐社会的法律理念
以协调发展促社会和谐
慈善:和谐社会的情感共振
完善法律监督 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呼唤“同情心”
建立和谐社会 关注贫困群体
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
围绕社会和谐 创建文明社区
和谐社会与多党合作
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
论李大钊的和谐社会思想
公正审判权与社会和谐
论“和谐社会”的私法构建
全面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
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死刑复核制度与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
中产阶层:社会结构和谐的基础
和谐社会的政府救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