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租车诈骗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频发的特殊诈骗类型,俗称“两头骗”,它是指通过实施前行为骗取车辆。再实施后行为对车辆进行质押或变卖。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行为没有争议,然而后行为的性质认定及其前后行为关系的判断,则是此类案件出现定性混乱的主要原因。因此,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必须明晰诈骗行为与民事欺诈的界限,还应准确定性前后行为的关系,即租车诈骗的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后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普通诈骗,两者不具有事后(前)不可罚行为关系,而存在“同质性”数额牵连关系,并且前后行为所涉犯罪数额应累积计算,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此判断,才能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才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
简介:作为反垄断法实施制度重要内容的执法制度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对此问题解决的基点在于选择协商还是对抗的制度模式。这两种制度模式并无先验的优劣,但从反垄断法的特性及其实施在于通过建构竞争秩序,以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来看,协商制执法是其较优的选择。同时,反垄断法的特性和实施目的决定了其执法是包括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的广义执法,而执法的重心是抽象执法。具体执法中的协商制度,主要体现于执法和解与行政指导。抽象执法中的协商制主要体现在透明性、公众参与制订规则,以及规制影响分析中。对中国反垄断协商制执法来说,在转变执法观念的同时,其关键是遵循规制法的一般规则,完善抽象执法中的透明性、规则制定中参与协商,以及规制影响分析等制度约束。
简介:论文对我国警务协同治理研究进展及未来展望进行综述。通过较为详尽的文献考察,梳理了我国警务协同治理研究的兴起缘由、发展脉络、研究现状,按照时间维度和议题维度回顾和评介了我国警务协同治理的相关研究,评述了警务协同治理的目标、组织机构、协同模式、协同机制等主要议题的研究情况。研究发现,警务协同治理研究已初步搭建了基础研究框架,但总体上仍不成熟,建议未来研究应在概念内涵界定、研究议题、研究方法等方面加以改进,并力求在更为广阔的研究视野中开展学术对话;尤其是如何能够兼顾借鉴与适用性,发展适用于我国情境的协同治理理论将有助于促进我国警务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简介: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要求各国将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规定为国内法中的犯罪并予以严惩。公约设置此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航空器飞行安全,因为虚假民航情报可以“使载有大批旅客的飞机变更其原定航线,或者迫使其在非预定地点降落,构成对飞机安全的灾难”。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和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广泛应用,此类行为所涉虚假民航情报的范围也发生着变化,不仅包括航空器遇险的假情报,还包括直接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虚假服务情报。考察域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的转化立法,建议我国刑法在保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同时,在危害公共安全罪章中增设故意传送虚假交通信息罪的危险犯和实害犯,并设置传送虚假交通信息行为的过失犯罪,形成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的严密刑事法网,实现对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的全面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