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山南地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认真落实“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把宗教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了地委、行署分管领导抓宗教工作机制,经常关心和过问宗教工作的开展情况,在人财物上最大限度地满足宗教工作的需要。2002年,研究制定了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寺庙制度。对于重要工作专题听取汇报,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对统战、民宗、寺教部门的自身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简介: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一直被尊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思想,并有众多儒家之伦理被逐渐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法典之中。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儒家之外尚有释、道等外来或本土的思想流派也在这片土地上发扬、流传。以外来宗教中影响最大的佛教为例,其与儒学曾发生一些冲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者对前者"毁人伦"的批评。作为被"儒家化"的历代王朝法典,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部分,自然也表现出与儒佛冲突相对应的一些对佛教的限制(而非禁止)。如《大清律例》中,这样的律文主要有"称道士女冠"、"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僧道拜父母"三条,从唐迄清,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三个条文有所流变、损益,但其限制佛教的立法意旨始终一脉相承。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这种"限而不禁"的国家宗教管控政策中发展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