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稀土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管理职责,划转丁业和信息化部,具体由原材料工业司承担。
简介:近日,包头稀土研究院(以下简称“稀土院”)中试基地有关负责人携稀土助剂组,参加了在大连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塑料工业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研讨会暨2016中国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年会,并在会工作专题报告。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专稿——2008年中国稀土十件大事
包头稀土研究院PVC助剂组亮相中国塑料工业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