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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河长制”是党政负责人主导下的流域协同治理制度,是基于科层制环境管理体制之不足而创设的水环境治理制度,具有明显的问题应对特征。“河长制”的规范建构应当从法律系统和政治系统的双重视角加以考量。党政负责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层级管理、目标责任与相应的工作保障机制共同构成了制度的主要内容。“河长制”在当下的流域水环境治理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面临权责配置边界不清、权力依赖特征明显、共治精神不足、与相关配套制度衔接不足等制度困境。对于这样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新型水环境治理制度,应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践的辩证法观点,肯定其在当下中国水环境治理中的正向作用,同时通过相关环境政策和环境法律的衔接、多元共治精神的引入,实现“河长”职责的明晰化,建立党政主导与多元合作治理的协同、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协同,为这一制度注入更多的法治品质,消解其逻辑悖论。

  • 标签: 河长制 制度逻辑 实践绩效 法治困境 规范建构
  • 简介:实证调查表明,我国在贿赂犯罪侦查实践中,形成了初查阶段将被调查人作为证人询问以突破口供的模式,多数被调查人在立案前做出供述,取得了较好的侦查效果,成为侦破该类犯罪的主要模式之一。其内在成因在于法定讯问时间短,缺乏有效长期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手段,以及实践中对立案的严格控制。然而,其面临滥用询问证人程序、控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时间过长、疲劳审讯等合法性质疑。实践中有必要完善该模式,包括严格限制询问时间,询问证人只是为讯问突破口供提供线索而不是直接为了突破口供,同时,应保障证人供述的自愿性、调整立案标准等。

  • 标签: 贿赂犯罪 供述 讯问 询问 疲劳审讯
  • 简介:与传统报应或预防性刑事司法的单一目标不同,恢复性刑事司法以广泛的社会修复为目标,因此在其实践中必将面对各方主体的不同利益需求所引发的冲突,从而陷入多元价值的选择困境。传统的刑罚目的观念无法解决恢复性刑事司法的价值选择,只有新报应主义刑罚目的刑罚纯粹化的观念,能够与恢复性刑事司法去刑罚化的内涵相互印证,相互衔接。新报应主义刑罚观通过其内含的“具体正义”、“均衡”要素,完成了对传统报应性刑罚观的修正,并使恢复性刑事司法制度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终达成社会修复的目标。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价值多元 新报应主义 具体正义
  • 简介:对未成年犯进行有效矫正并预防再犯罪,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的同时警示其他未成年人,无疑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中的重要举措。本文从未成年犯的服刑矫正过程切入,以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浙江省女子监狱以及浙江省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犯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的方法,对未成年犯的矫正质量进行调查分析.并根据调查结论与未成年犯的身心特点,构建了未成年犯个案矫正模式及其针对性的矫正项目.具体包括再犯预防教育、生涯规划与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技能训练、心理矫治、家庭治疗第一

  • 标签: 未成年犯 矫正质量 再犯预防 个案矫正模式
  • 简介: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偷税罪的规定,存在数额绝对化的缺陷,也有“数额+比例”模式因把比例纳入其中带来的处罚漏洞等问题。《刑法修正案(七)》虽然解决了数额绝对化的问题,但由于仍然将比例纳入犯罪成立标准中,导致了缺乏理论依据、存在处罚漏洞和处罚结果的不合理等问题。应当把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从偷税罪的成立条件及量刑标准中删除,而在偷税罪中采用单一的相对化数额标准。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函数 偷税数额 比例
  • 简介: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存在多种规则系统,社会秩序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这些规则系统之间通过相互交往实现社会的有序化。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的规则交往基本上是一种替代型的规则交往,呈现为用法律替代习惯的社会规则交往方式,这种交往方式试图实现一元规则为主导的社会秩序治理。这种规则交往方式在当代中国社会中面临着两个方面的现实危机,善治理念提倡一种参与和共治的思想,基于这种理念,社会规则的交往应当生成一种共生型的规则交往方式,这种方式能够体现善治理念的基本要素,有助干宴瑚善治殚念的甚本目标。

  • 标签: 习惯 法律 善治
  • 简介:我国《民法通则》一方面以民事法律行为要件的形式概括规定了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另一方面又列举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具体情形的立法模式存在严重的逻辑空白。这种立法模式有违意思自治,也与各国立法的普遍选择相悖。民事行为有效具有先验性,是不能被“证实”而只能被“证伪”的,立法不应从正面规定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行为一经成立即应推定为有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标签: 民事行为 效力 意思自治 推定
  • 简介: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北京商学院法律系,始建于1987年6月。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不断探索和推进法学教育教学理念和模式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等方面形成了自身明显的特色和优势。以下就我院在法学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思路、作法和遇到的问题谈几点体会。

  • 标签: 北京工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 教学改革 法学院 法学教育 教育教学理念
  • 简介:从法律比较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存在着工厂协议模式、劳动者有限参与模式、用人单位单独制定模式。与此相应,也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规章效力控制模式,三种不同的用人单位规章效力根源说明模式。上述不同模式的存在首先不是逻辑演绎的结果,而是劳资共决观念、工厂协议制度、工会体制以及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传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我国劳动法律发展过程中,集体自治色彩得到提升,但依然不足以保证用人单位规章的合理性,有必要引入公权力的合理性审查干预。其审查应从有关客体是否属于劳动规章的调整对象,劳动规章的内容是否妥当两个角度展开。目前我国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实际采纳了规范理论模式,但其应逐渐向通过工厂协议制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的模式发展。

  • 标签: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 集体自治 合理性控制 工厂协议
  • 简介:从类型学出发,刑事诉讼立法表现为对立的两种理想类型:一是价值导向性立法模式;二是技术性立法模式。《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的修法活动实为一种类价值导向性的立法。其特征为:政策与法理短路相接导致法律内部的紧张与对立,进而造成致力于精确性和明晰性的立法技术在立法中的有限应用,乃至反向利用。最终致使《第二修正案》在形式、结构与内容上均存在明显的技术缺陷。欲对其予以弥补和完善,须从价值导向性立法转向技术性立法。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 立法技术
  • 简介:批捕在我国是审判前对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剥夺,是最严格的强制措施,在审查批捕阶段听取嫌疑人及律师意见是正当程序的要求和体现,顺应了羁押司法审查模式改革的潮流。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对嫌疑人进行审前羁押都有严格的司法审查制度,侧重对嫌疑人的正当权利的保护和救济。我国目前批捕羁押审查制度不能全搬照抄西方的模式,应基于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

  • 标签: 逮捕 羁押 司法审查
  • 简介:实证分析表明,大小非解禁虽然已持续近两年的时间,但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的股权结构总体上仍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然而,变革中的市场、法律和政治所形成的合力将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上从高度集中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逐渐转型。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阻碍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股权结构的转型为公司治理问题的缓解提供了契机。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有多种类型,比较而言,既有控股股东又有制衡股东的股权结构更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绩效,因此,它应当成为大小非解禁过程中政策引导的目标。

  • 标签: 股权集中 股权制衡 大小非解禁 股权结构转型
  • 简介:2012年3月起,经国家工商总局批示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以放宽登记住所、资本及营业范围限制为亮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放权、低门槛准入。“宽进”的登记模式是对过去一味强调政府理性的摒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个人理性和行商权的自然回归。“宽进”后的“严管’,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而是对有限政府的服务性职能的彰显。改革所折射出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协调与互动,必将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的重要命题。

  • 标签: 商事登记 市场准入 服务型有限政府
  • 简介:存款保险机构依其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保险理赔职能型、破产管理人职能型、银行救助职能型和监管者职能型。保险理赔职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应有含义。鉴于我国银行破产宜采法院控制下的折衷模式,并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克服银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障碍,因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被赋予担当破产管理人职责。但鉴于作为救助职能赖以实施基础的接管程序在次贷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局限性,以及其制度功能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破产重整实现,特别是各国对“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原则的废弃,加之国际经验昭示和制度构建初期的审慎态度使然,我国暂不宜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救助职责。并且为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无效率与高成本,也不宜赋予其监管职责。

  • 标签: 存款保险 职能定位 银行破产 破产管理人 救助人
  • 简介:美国在隐私立法听证会与法学理论上,并存三种观点:基本权利观点、经济分析观点和社区导向观点。这三种观点都有各自的规范性要求,通过比较,鉴于当代法制语境中人民的矛盾性的"二元"需求与我国隐私权保护面临的难题,社区导向观点与其规范性要求应当构成我国隐私权保护所宜借鉴的理论模式

  • 标签: 隐私权 社区导向观点 规范性要求 法益衡量
  • 简介: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院虽然在名义上是“最高司法机关”,但并不直接行使审判权,而是通过法令统一解释和判例变更制度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1936年的“五五宪草”一方面效仿美国的司法释宪模式,将宪法解释权赋予司法院,另一方面却预留了维持司法院体制的空间,并对宪法解释权的启动做了限制性规定。虽然最高法院和司法院的法令统一解释中有一些援引宪法性文件、认定行政命令违宪无效的宪法解释案例,但其宪法保障功能基本上仍处于休眠状态。

  • 标签: 国民政府 司法院 宪法解释 司法解释
  • 简介:20世纪6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大背景下,各国各地区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融合。在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主导下,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斥普通移民、优惠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的政策。一些东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逐步建立了自己的技术和投资移民制度。这些现象标志着国际向内移民模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型。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应顺应这一潮流,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它国技术和投资移民经验,以吸纳高端移民为重点,按照一定的逻辑路线和标准,细化、完善本国的向内移民法律机制。

  • 标签: 向内移民 高端移民 移民机制
  • 简介:抵押物转让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立法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形成了有关抵押物转让的不同立法模式。涤除制度是大陆法系尤其是法国法系担保法中处理抵押物转让问题的传统的法律制度。在我国,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现行立法中也存在抵押权涤除制度;也有学者认为,我国虽然不存在抵押权涤除制度,但是,我国在修订《担保法》或制定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应当补充规定涤除制度。实际上,我国现行立法中不仅没有严格意义的涤除制度,而且也没有必要建立此项制度。

  • 标签: 抵押 抵押权 抵押物 涤除
  • 简介:民法学界存在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与非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以及与这两种观念相对应的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和非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其中,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立场和社会政策方面的“中立化”企图,及其形式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学理姿态,应当受到批判;作为法律体制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民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必须具有更多的政策导向意识。中国民法的立法和理论,需要扬弃对市场体制和民法模式的本质主义和教条化的理解,更加积极主动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进行持续不断的解读,通过民事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参与到有关社会政策的探索和发展之中去。,

  • 标签: 自然主义 非自然主义 私法 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