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跨性别者(transgender)是指自我性别认同、性别表现与出生时所具备的生理性别不同的人,该人群是艾滋病的高危群体,因其行为的特异性且相关医疗法律制度缺失,导致医疗方面权益遭受损害。我国目前对跨性别人群的权益保护研究较少,本文对跨性别人群所面临的医疗法律困境进行叙述,并对我国跨性别人群的医疗法律制度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简介:我国第一个把医疗事故处理与精神损害赔偿联系起来的人,是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魏振瀛教授。作为民法专家,他针对“著名’的该摘扁挑体的被开了心脏,该开心脏的却被摘除了扁挑体的“潍坊’案,在接受《健康报》记者采访时,从民法的角度提出。今后处理医疗事故,……,要有利于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单位的责任心及其提高医疗技术的积极性,
简介:医疗行业是一个理论和实践必须紧密结合、医患双方应当和谐相处的特殊领域,但宥于特殊国情和法律传统,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执业医师的诊疗带教权^[3]、实习生的受教育权与患者的以生命健康为核心的隐私利益等权利往往发生冲突,进而引发医疗事故争议或医疗纠纷,给医疗卫生事业整体造成不良影响。如何在现有体制和法治环境下使三种权利得以妥协或改善,就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简介:由于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本身具有其特殊性,导致其证据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医疗诉讼中利益主体众多,更加大了处理难度。笔者作为来自实务部门的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将证明责任理论运用到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希望能够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也希望能够达到实体法和程序法、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简介:目前,医疗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医患关系十分紧张,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十分紧迫。医学文书是医疗信息的主要载体,在医疗事业发展中有重要价值。医学文书价值不仅体现法律上医疗侵权诉讼和非诉讼方面,而且在医院管理和医学教育方面也有巨大潜在价值。
简介:
简介:现代世界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经济全球化。加入WTO,不仅给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同时,也给新时期政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政法工作如何应对新的浪潮冲击,为新形势下的经济建设服好务、护好航,真正按“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作出应有贡献,值得认真研究。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医疗纠纷中对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都不得不依靠鉴定进行,所以医疗审判实践中存在着鉴定人代替法官,对案件进行"事实审"的现象,也由此出现了同一案件由于鉴定意见的改变,两审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鉴于此,本文针对鉴定意见和专家证人存在的弊端,分析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提出应建立鉴定意见、专家意见和中立专家三者相结合的意见证据制度,适应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专业化需求。
简介: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发展和突破,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其效果与人们的预期愿望相去甚远。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发展缓
简介:患者李某,20岁,为在校大学生,因“鼻塞、头痛、鼻腔出血1年半”于2005年7月入住XXXX医院,入院前经头颅核磁等检查,诊断为“颅底肿物待查,1.脊索瘤;2.鼻咽纤维血管瘤”。本次为手术治疗入住该院,经两次手术,成功切除肿瘤,但术后双眼失明,遗留严重残疾后果。下面我们看一下两次术前的知情同意书内容。
简介:生存权是人权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则是一项基本人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人的机体组织和生理功能的健全,均不受非法侵害——这是我国医药卫生法的根本宗旨。作为具有强烈阶级性的刑法、无论其阶级性如何,其社会保护功能和人权保障功能则总是相伴存在。本文仅就我国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作一简要介绍.以期从卫生角度展示我国对个人人权的法律保护。
简介: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对经济性规制的研究,而忽视了对社会性规制的研究。作为社会性规制中的政府对产品质量规制应被重视。本文在对社会性规制的理论依据分析的基础上,就我政府对食品与药品质量规制制度进行分析,以期理论界对此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
我国跨性别人群的医疗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
浅谈建立我国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存在的权利冲突及预防
我国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证明责任制度及其完善
从紧张的医患关系谈医学文书的特点和价值
白十字红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统—标志
浅谈我国加入WTO后政法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基本思路
完善我国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的专家意见证据制度
论我国建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从一起医疗纠纷鉴定案例谈我国手术同意书的共性缺陷
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转变法治的价值取向
我国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刑法保护——介绍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
浅论社会性规制的理论依据——兼论我国政府对食品与药品质量规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