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服务经济的重要性和活力在不断增加,对经济增长和人类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中所起的作用也越发重要,这就需要确保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发展能够真正在那些国家中实现。促进服务贸易进而取得发展是一种潜在的可能,但也同样需要明智的国内政策和谨慎的国际性承诺来确保这些可能性的实现。近来的一些发展趋势是能够使发展中国家获益的,包括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FDI)的增加、外包和基础建设服务等充满活力的新部门的发展等。因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密集型服务比较优势的存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定义的服务贸易第四种模式仍然是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对于实施改革以真实地提高服务贸易带来的经济增长和人类发展,挑战依然存在。一些前提条件必须被满足,以消除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供给的限制并保障各国都有机会接受最为基本的服务。对服务贸易和可供的政策选择进行评估可以在这方面提供帮助。区域一体化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服务贸易的开放,给发展中国家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服务贸易总协定》可通过提供具有商业价值的承诺和对该协定的规则做详尽的说明以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到服务贸易中来,并保留各国因公众利益而制定规则的权利。这样做将会推动《新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也会为实现《新千年宣言》和《圣保罗协定》关于“建立公开、公正、规范化、可预测、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系”的目标作出贡献。
简介:近年来,发达国家屡屡对我农产品设置技术贸易壁垒,不断引发贸易争端,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使企业和农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2006年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严峻形势,欧盟、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新法规将于今年正式实施,大幅抬高了其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茶叶、蔬菜等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影响巨大。为了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及竞争力,积极应对进口国的技术贸易壁垒,为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尽早了解新标准,及时调整生产,强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稳定农产品的出口,商会于2006年3月8—1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农产品公共信息服务暨构筑农产品标准和安全体系研讨会”。会议由商会边振瑚副会长主持,商务部驻武汉特办、湖北省商务厅、武汉市外经贸局领导应邀出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