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非公有经济的决定》和《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两个文件下发之后,给税务部门带来了新的问题,值得引起注意并制定出有效的对策。(一)企业”身份”变,税收征管难。问题《决定》指出:对小型国有企业“要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以及股份制、合资嫁接、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这样原有国有性质的企业随之“脱胎换了,变为私有或股份制企业。由于企业性质的变化,其经营方式、利益分配关系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样一来,迫使我们国税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由过去对国有、集体企业的税收征管向股份合作制、私有企业的税收征管转移,且征管难度越来越大。一是改制后企业经营策略超前
简介:一、改革现行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由于事业收入的普遍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收入,财政对各类事业单位拨款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不同。因此,传统的三种预算管理方式逐渐失去原有的内涵,只剩下一个外壳。显然取消事业单位的三种预算管理方式,打通预算内外之间这堵“墙”势在必行。取消三种预算管理方式,打通预算内、外这堵“墙”后,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统一管理.年初时政会同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事业收入计划,确定该单位事业收入成本,利润全部上缴财政。或者根据不同的行业,上级部门规定统一的成本费标准来计算事业单位纯收入,成本由财政预算安排,收入全部上缴财政,搞收支两条线管理。为鼓励事业单位积极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