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生态文明史,而环境史则是生态文明史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德意志民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不仅蕴藉了丰富的生态思想理念,也积累了大量的自然保护和环境治理经验,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其中,德意志民族在环保运动方面也留下了许多鲜明独特、深邃丰富的思想理念和实践内容,为世界环保运动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二战后,德国经济高速发展,能源过度消耗引发大量环境问题,环保运动随之兴起,并愈演愈烈,从而导致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环保运动的全面爆发,并很快汇入到声势浩大的世界环保运动洪流中。由此,德国环境保护进入到一个全面综合治理的阶段,环境立法、宣传教育也随之进行,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九十年代,积极参与国际环保事业为德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迎来了契机,尤其是参与制定国际环保协议以及对其严格的承诺遵守,为德意志民族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合作形象。鉴于此,本文以时间为顺序,以二战后德国重大的环保历史事件为题材,以自然、环境、技术和日耳曼人四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主线,串联勾勒出一个较为清晰完整的战后德国环保运动发展轮廓。研究好这些内容,总结战后德国在环保方面的成败得失,对当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无疑可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简介:美国Myriad案是引发已分离DNA分子是否具有可专利性论争的重要案件。2011年,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推翻纽约南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已分离DNA分子具有可专利性,这一裁判的根本性逆转更是激起利益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持久争辩。争辩中,对立双方往往忽略一个事实,即基因、天然DNA和已分离DNA三者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应予以区分。因而,认为所有基因及DNA分子都不具有可专利性是不可取的,但不加区分地一律赋予授权资格同样毫无依据。判断已分离DNA分子的可专利性资格,重点应考量与天然DAN分子的组分差异,并采用多重标准综合判断。同时,应严格将科学发现排除在可专利性资格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