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在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是实施,其实施的主要目的为了保障公共的利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由初探到磨合再到发展的三个时期。据调查我国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公益诉讼的具体案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这其中也多多少少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公益诉讼案件在我国整体的案件中占比不多,其质量也不高;国家设立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量少,鉴定周期与费用不成正比等。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应当改变原有的机构模式。建立环保组织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保障体制,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资金等多方面入手,保证民事公益诉讼使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的作用能够发挥更突出。
简介:荷兰王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报告作为专家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有很强的证明力。通常由检察官启动司法鉴定调查。警察机关内设的技术部门一般仅能从事简单的现场调查,鉴定多由警察机关以外的、具有高度中立性的鉴定机构承担。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NFI)隶属于司法部,是国内最大、最权威的国立鉴定机构,也是欧洲司法鉴定联盟的主要发起单位和永久盟主。此外,由大学或企业设立的以及民营的鉴定机构是重要的补充力量。为加强管理,荷兰新近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人注册制度的法律.鉴定人准入条件要求严格。目前从业的荷兰司法鉴定机构大多已按照IS017025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有鉴于荷兰的司法鉴定实践.在我国有必要强化鉴定机构的中立性,走集约化发展鉴定机构的道路;培育权威鉴定机构,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水平。
简介:摘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借助专门的知识、技术等处理环境司法案件,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环境司法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主体、鉴定技术、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通过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优化软件、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法律体系等,从而有效破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基于此,本文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展开探究。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运而生。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结果,由于工程造价的单一性、动态性、专业性、大额性,再加上不同项目参加者基于不同的立场,造成工程造价确定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建设各方法律意识的增强,建筑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使得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引发的案件成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疑难杂症”,因此往往需要借助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相关机构,对待证事实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来辅助委托人对待证事实进行认定,因此,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就成为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内容。但在现阶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在着一些客观问题,本文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能够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思路。
简介:摘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借助专门的知识、技术等处理环境司法案件,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环境司法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主体、鉴定技术、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通过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优化软件、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法律体系等,从而有效破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基于此,本文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展开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