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家暴事件被频频曝光,家暴的施暴者不仅有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更有光鲜亮丽的明星、网红们。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有法律层面的原因,本文通过陈述家暴屡见不鲜的现状,找出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的法律原因,再进一步提出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构建以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各种法律法规为辅助的核心法律体系,更迅速更高效的去寻找如何遏制家庭暴力,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和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
简介:《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合理界定。而界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除需要了解其外观特征外,尚应当考虑空间、时间、情感、经济与生活等几个方面的共同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因其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别的个体要素,从而合理确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应然范围。
简介:摘 要:台湾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简称“家暴法”)的催生缘自1993年10月发生的“邓如雯杀夫案”。在该“法”制定过程中,几乎岛内所有关心家庭暴力问题或对家暴问题有专精研究或经验丰富者均参与其中,其所在行业跨及司法、警政、社政、教育、卫生等领域,委员会人数之多、领域之广、讨论之热烈均属十分罕见。“家暴法”共分七章五十四条,主要规范内容包括:定义家庭暴力罪、扩大家庭成员的定义;设置专责策划或执行的机关或单位;引进保护令制度;赋予警察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积极权能;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的行使与负担归属的推定及监督探视制度的引进;建立完整的通报制度并加强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的教育与宣导;规范家庭暴力加害人接受辅导及治疗处遇计划等。“家暴法”的制定对于保护台湾地区的妇女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法”有许多亮点和特色,值得肯定,但也并非完美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