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然资源负债的界定和确认是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难点,目前对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是否需要确认负债以及如何确认负债存在较大分歧.笔者基于对自然资源核算研究进程和我国提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背景的分析,认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虽然属于自然资源核算的范畴,但不同于在国际上一直占据主流地位的自然资源统计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对自然资源核算提出的新需求,是自然资源核算的一个创新领域,它与自然资源统计核算共同构成我国的自然资源核算体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定位于管理报表,报表的编制目标是反映各级政府对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管理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提供基础信息;报表的核算框架及核算要素界定要体现报表编制的目标.因此,笔者对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负债、自然资源净权益三个核算要素进行了界定;自然资源负债主要核算报告主体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应履行的责任;自然资源负债是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告主体尚未履行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以及尚未完成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底线任务.最后,按照法定责任和底线任务的标准,提出了自然资源负债的确认原则.
简介:法律的效能取决于其法律设置是否契合于自身的法律目标。自诞生至数次修订,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目标一直是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在法律模式设置上,该大气法承继了传统的不法惩罚模式。然而,在大气法律关系中,政府与个人容易以“惩罚不法”交易“非法行为”;并且,即使所有个体都守法行为,依然不一定能实现高质量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结果。因此,不法惩罚模式并不适合大气法,应当以更为合适的环境质量目标模式进行代替。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是赋予地方政府以具体的大气环境目标,而将个体行为的规则设置与具体调控交由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消灭了义务人与执法者“交易”的空间,在个体行为调控上更为有效与科学,并且在现有的环境法律设置中已有雏形。所以,应当从大气法的法律理念、法律设置与政府责任等多方面贯彻环境质量目标模式。
简介:福建省水安市作为南方重要集体林区,现有林地面积380多万亩,2003年永安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并,率先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政书崾大地调动了林农和涉林企业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林极制度改革和林业经济发展,管好内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广大十小农及林权所有者经营的重要任务。但大面积的国有林和企业集体购必的林地由于点多面广,且山场分布不均,已成为个别不法分了侵害的对象,造成盗伐国有林、集体林的案件居高不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成为深化林改措施的新课题。水安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引针对林改后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改革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模式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
简介:对《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创刊6年来的载文量、引文量、引文类型、论文发表周期、论文作者结构、特色栏目信息等指标进行详细的统计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新办高校文科学报的发展做了相应思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