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基于海南省三亚市农村"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调查数据,对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保护情况及权益受损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吸取广东模式、浙江丽水模式、海南海口模式在处理"外嫁女"案件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加强行政管理、发挥法院能动作用、引入多元解纷路径,建立"成员资格确认前置"的解决模式。
简介: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离开家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所在村民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后是否有权平等享有与其他村民一样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体现在地方立法及实际操作层面,均有差异。本文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依据,着重分析承包土地的收回和保留条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的性质、支配主体等相关问题,并为此提出改进意见。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由于土地补偿费中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应限属于集体资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该司法解释第23条规定了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有权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因此,发包方应充分尊重承包方的自由选择,对于承包方放弃统一安置的不能强行进行统一安置和分配。
农村“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与法律保护 以海南省三亚市法院“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为研究基础
浅析农村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姚某诉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五里村委会第一组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必须统一安置、统筹分配?——梅桂华与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湖堤村民委员会、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湖堤村第八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