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损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可能包括产品自损及纯粹经济损失。继而本文以功能主义的比较法方法研究德国民法中的“继续侵蚀性损害”学说与实务,并与我国民法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可予赔偿的产品自损范围过于宽泛,应作适当限缩。
简介: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也是在新形势下指导我们搞好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搞好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简介:十、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六十条修改为:[污染环境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简介:这次常务理事会是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江泽民“七一”重要的讲话精神,满怀豪情地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张福森部长将在今天下午作重要讲话,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强化律师管理工作,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简介: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转包人通过司法程序,仍能保全其已经或者将要获得的非法利益,则合同无效的确认就失去了意义,这必然加剧建筑市场的混乱,导致违法转包行为增加,工程质量低劣。因此,为了使法律追求的公正目标不至落空,一旦涉及非法转包,则承包人不能获得工程转包利润,法院对这部分工程价款则应依法予以收缴。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经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提高认识,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简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军事检察院: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8年5月11日
简介: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琼检发刑捕字[1998]1号《关于执行<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以上"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主要是指被害人的控告材料,或者是检察机关在审查举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材料。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中,不得进行侦查,但可
简介: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Corporation),住所地美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德微软道1号。法定代表人约翰·B.马松(Mr.JohnB.Mason),助理公司秘书(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刘春田,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禾,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兰州道畅达里1号。
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喻曹清同志在省律协三届四次理事会上的讲话(2001年3月1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
以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针 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律师管理体制——段正坤副部长在四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行政处罚不能成为工程转包人豁免司法制裁的理由——中国建筑第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英协(河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高检发研字[2011]1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高检发释字[1998]1号 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 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高检发释字[1998]3号 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
美国微软公司诉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999)一中知初字第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