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这一决定将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但有些具体经济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如改制企业资产由改制前企业投入到新改制企业是否视为投资,并征收相关的流转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企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需要扣除33%作为递延税款处理;新改制企业按照评估结果建账会增加新改制企业折旧计提和成本费用摊销,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目前意见不一,本人就此问题谈点看法,以供参考。一、现实做法目前,企业改制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整体改制,或者组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吸收四个以上其他股东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部分改制,即拿出部分能形
简介:目前,许多企业反映负担沉重,经营困难。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实际负担情况,笔者对余平县工业企业作了为期四天的调查,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重点走访了三家企业(一家乡镇企业,两家国有企业),了解到一些具体情况:一、企业的总体负担情况余干县是一个有80万人口、34个乡镇场的农业大县,1995年财政收入557O万元,无中央、省、地属企业,有8家预算内县属工业企业,8家预算外县属工业企业,涉及冶金、机械、化工、轻工、建材等行业。从了解的情况看,1993-1995年企业的总体负担负担总和率(负担率=,负担主要指税收、利息、各项收入总和社保等三方面,而收入主要指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3.4%、26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