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2005年上海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3月5日,上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调控原则,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努力实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并力争做到供略大于求,使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进一步下降。其主要措施有:(1)推出“两个1000万”。保证10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和100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加快建设和上市进度,调整房市的供应结构(。2)构筑两个体系。加快构筑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快构筑分层次、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3)市房地产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3月6日,上海市财税部门对个人购房后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按销售价与原价的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及附加。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个人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5.31%),实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6.12%),并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为0.9倍(5.508%),同时将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30%。3月28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提高第二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