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央地财政分权中的权力配置及其限度,特别是中央财政权力合理限制,应作宪法考察。通过“选择构筑”视角,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当前财政分权体制的特征,即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强大和地方自主性的缺失。中央政府通过项目制为基础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目的、力度和方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的扭曲,也间接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难以设定本地财政政策目标和公共服务面临质量压力。“选择构筑”视角帮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应根据宪法平衡央地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限制和约束,这对央地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也有指导意义。当下的央地财政分权改革,应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申请、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介入和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的相关冲突。
简介: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公共教育支出状况基本反映了法律法规对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教育事权的划分,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受到外溢效应指导原则的单一影响,地方政府在学前、义务、高中、高等四级教育体制中承担了绝大部分责任;二是缺少对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的制度安排。此外,财政分权、财政自主性与地方政府的支出结构和效率存在着密切关系,对已有文献的综述表明,财政激励和政治激励会显著地降低公共教育等非经济性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据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加中央政府对教育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制度框架;三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适当向教育倾斜;四是改革地方政府考核机制和地方官员晋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