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经贸委于近日发出继续做好限产压库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认真抓好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贷扶的落实,支持产品有市场、能够实现最终销售、有效益企业的生产。二、在落实国家信贷政策、对国有企业流动资金给予支持的同时,要做好限产压库促用工作,不能造成新的积压。要认真按照“增畅、限平、停然”的原则组织生产,不能以任何理由支持积压滞销产品的生产。三、支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不能盲目追求没有市场、没有效益的速度。企业不能为了维持生产,不问对方支付能力就提供产品,更不能不按合同规定超量、提前供货、除了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不能中断生产过程和供应的特殊行业和产品,对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和运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