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立法听证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从听证制度到立法听证制度、从只有"听证会"三个字到专门独立的法条规定的演变历程。立法听证制度目前的运行现状,是将着眼点放在立法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上。论及各地就立法听证制度的细则做出各种不一的规定,给立法听证制度的运行带来诸多障碍,从而可提出拟定全国统一的立法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成为必要。从立法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展开,在现行立法听证制度框架内,明确听证参与主体的角色构成和权利义务、明确立法听证的论辩性并打破知识垄断以及完善听证报告采纳制度三项制度建议,将进一步突破了现有立法听证制度框架,纳入律师代理参与制度、招募成立职业的听证组织团队以及将立法听证启动时间提前这三项制度创新设计。
简介:<正>执行难、难执行,是近年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法制不够完善,即没有一部强制执行法。本文以此为题,就执行的法律特征、工作现状、立法缺陷及其设想,提出如下立法建议。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和享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按照执行根据和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使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以保证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实现权利的行为。其主要含义是。特定的执行机关,即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行使。后者指的哪些行政机关,怎样行使执行权?有待《行政强制执行条例》作出规定。强制执行,即被执行人不按已生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