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般情况下,评价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评估经营者的业绩,主要以计量指标作为主体指标,但必须同时辅之以非计量指标,即定性因素,因为计量指标不可能涵盖影响企业效绩所有因素,特别是不能涵盖那些对企业经营效绩具有重要影响的却又难以量化的因素,尤其是在企业会计信息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和企业经营受客观因素影响程度提高的情况下,如果单纯采用计量指标评价,得出的评价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在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财务报表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采用非计量因素进行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计量指标评价结果的验证和补充,所以,要综合评价企业效绩,必须全面考虑影响企业的各种非计量因素,在评价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家,评价企业效绩也都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
简介:新税制实施后,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将价格内的增值税税金分离出来,以不含增值税税金的价格为计税依据。这样,实行增值税的企业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包括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非应税(增值税)劳务应一并计征增值税的收入,在会计核算帐户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不含税收入。但是,与之一脉相承的企业损益表由于设计内容不全,无法反映这些内容,导致企业在填报损益表时,有的把实际缴交的增值税填入“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仍是含税收入;有的随意在损益表上增加栏次;有的干脆不反映增值税情况,造成会计报表填列数据口径不一、内容不同,难于查阅,不利汇总。对此,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