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战略支点国家是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最终落地的重要步骤之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只有既满足战略支点的客观要求,又同时具有强烈的主观参与意愿,才更有可能成为战略支点国家。战略位置重要、辐射能力较强、共同利益基础较牢、双边关系水平较高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战略支点国家的客观要求。国内政治环境、国家发展水平、国家实力和国际环境是判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意愿的主要依据。根据客观要求和主观意愿,可以确定“一带一路”潜在战略支点国家名单。战略支点国家的客观要求相对固定,而沿线国家参与“一带一路”的主观意愿却相对易变,在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国家的过程中,要把握可能影响沿线国家参与意愿的主要因素。
简介:伊犁良好的生态、丰富的自然资源让伊犁具备了强大的后发优势。近些年,州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环保优先、生态立州'理念,坚定不移走'两个可持续'道路,为伊犁的绿色崛起打下来坚实的基础。是否具有先进的理念,是决定路径选择的关键;是否拥有充足的资金,是推动绿色转型、绿色发展的保障;是否吸引人才,是全面关乎绿色发展的基础。要实现伊犁绿色崛起,主要是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要树立战略思维,高起点、全方位的谋划伊犁的未来发展;二要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为伊犁的子孙后代留下绿色的家园;三要依托创新驱动,推动伊犁绿色产业大发展;四要确立时空新认识,对伊犁生态文明建设充满信心。
简介:凤凰县山江镇人大积极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和'代表之家'的平台作用,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推进代表履职,为群众排忧解难。仲夏时节,笔者来到凤凰县山江镇,但见这个青山环抱的小镇里,一排排整齐的店铺与整洁干净的街道相得益彰;青砖灰瓦的仿古建筑与错落有致的农家小院交相辉映……处处洋溢着宁静与祥和。谈起小镇的变化,镇上的居民告诉笔者,这是人大代表通过'一室一家'平台积极履职,为民鼓与呼的成果。
简介:“一带一路”建设中有许多宪法问题,事关“一带一路”建设的质量乃至成败。我国与沿线国家签署的众多不同形式的合作文件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条约和协定,国家主席亲自签署这些合作文件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符合宪法精神,而具有条约和重要协定性质的合作文件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批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公共财产保护应引起高度重视,它是一个宪法问题,应平衡各种关系,切实贯彻宪法精神。“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内外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同样应充分关注。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宪法要求,建议制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与监督管理法》,并建议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带一路”建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