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柯象峰(1900-1983年),安徽贵池(今池州)人,著名社会学家.1912年求学于金陵中学,1922年毕业于金陵大学.1927-1930年于法国里昂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30年获法国里昂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旋即回国,任教于金陵大学社会学系,历任教授、系主任、金陵大学教务长.1943年当选中国社会学社理事长.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照搬苏联高教模式,撤消社会学,转任南京大学外语系教授.1978年,南京大学恢复、重建经济学系,先生转任该系教授,以垂暮之年为中国经济社会学之发展尽最后之力.1980年,经小平同志指示,中国社会学得以恢复,先生已退休矣.但其一生最后几年,始终关注着中国社会学的重建进程.
简介:自由的本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政治哲学中的自由概念具有明确的含义,它并不离开常识很远,主要指社会制度所加于个人的限制的范围应尽可能小,并且以合理性为条件并向选择性开放.罗尔斯等政治哲学家对自由都作过详细的论述,包括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只能以更大的自由为理由来限制当下的自由.一方面,服从良法可以捍卫公民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正如洛克所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否弃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并扩大自由.法律与自由在此原则基础上一致了起来,不应片面地只强调一个方面.自由与社会整合关系密切,不尊重公民个人自由选择权的整合是表面的、难以持久的,真正的社会团结是以负责任的个人的充分自由选择为基础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是扩大公民自由选择权、加强社会整合的一个实例.自由与公正关系密切,公正分为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实质公正强调的是分配结果的平等,而程序公正则要求分配标准的普适性,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程序公正看起来比实质公正具有更大的可行性,强调的是竞争起点的平等.就可行性而言,以程序公正为主、实质公正为辅,看起来是更现实合理的分配方式.
简介: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关系是哲学探讨的基本难题之一,它贯穿于整个哲学史、科学史、宗教史、伦理史等领域。在对这个难题的探讨中存在着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决定论,即从因果性、必然性角度出发去解释宇宙中发生的所有现象;二是非决定论或自由意志论,即从偶然性或自由意志的角度出发去解释宇宙中发生的所有现象;三是相容论,即肯定自由不是别的,恰恰是对必然的认识。我们提出的第四种观点是:这个难题之所以悬而未决,是因为自由意志的部分内容超出了与决定论相关的问题域。而在当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背景下,超出部分的内容,即自由意志与共同体内的道德、法律的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某种意义上,决定论与自由意志关系的难题已被自由意志的限度问题所取代。
简介:后苍是汉代礼学传承中的重要人物,为中国儒学史上的第一位礼经博士,其学术活动历经武、昭、宣三朝。他制定《仪礼》十七篇次第,又校书讲礼,著有《后氏曲台记》。其弟子闻人通汉、戴圣参与石渠阁会议讨论,清代学者辑录的《石渠礼论》有闻人通汉材料七则;弟子戴德遵守其《仪礼》十七篇次第,并致力于丧服研究,著有《丧服变除》,又选辑礼、记等史料编为八十五篇的《大戴礼记》,有弟子徐良,传徐氏学;弟子戴圣重新拟定《仪礼》十七篇次第,并选辑四十九篇《礼记》,有弟子桥仁、杨荣;弟子庆普有弟子夏侯敬及庆成,东汉曹褒传习庆氏礼,并参与朝廷礼制改革。后苍及其弟子的礼学传承,既促进了《仪礼》、《大戴礼记》、《礼记》等典籍的整理、形成和流传,又对西汉后期匡衡、师丹等人的郊庙礼制改革及东汉的朝廷礼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简介:先秦儒家的人际关系学说,是儒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既有流毒深远的糟粕,又有至今仍有一定价值的精华。在个人与群的关系上,他们强调群对个人的制约,以群为重。在人与己的关系上,他们主张洁矩,即按别人在他的立场上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来对待别人。这些观点本身,当然包含封建等级宗法意识,如果剔除这些,而在人的政治经济平等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它们,是会为我们建立新型人际关系提供某种启示的。先秦儒家既强调道德主体的特立独行,又主张与他人的谐调统一;既提倡任贤使能反对嫉贤妒能,又劝导贤者对不肖宽容,教育。这种辩证的观点,对于调整今天的人际关系,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