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12月27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鸡市俱乐部召开公审公判大会。一大早,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宝鸡市民纷纷拥向主会场。上午9时30分左右,审判长宣判:“被告人张辉犯贪污罪处无期徒刑。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价值人民币10万元个人财产……”随着审判长的庄严宣判,人们不禁把视线聚焦到台上那个失魂落魄、年纪轻轻的小伙身上。只见他脸色苍白,一双眼睛充满了绝望和恐怖,身体哆嗦着,几乎要瘫下去。一张文静秀气、和善的脸痛苦地扭曲着。扼腕叹息之余,人们不禁要问,这个只有24岁,工龄不足5年的小青年,怎么就成为一个狂吞180万的罪犯呢?花样年华1976年4月9日,张辉呱呱坠地于宝鸡市石油钢管厂一个工人家庭。张辉的出生给这个温馨的家庭带来了欢乐与笑声。父母对聪明伶俐的独生子百般疼爱呵护,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1991年12月,从小就向往军营生活的张辉如愿以偿地穿上了军装,光荣地成为海军某部一名战士。在部队,张辉训练顽强,学习认真,很快从同批入伍兵中脱颖而出,当上了班长,第一个加入党组织,并多次受到部队嘉奖。1995年张辉结束了四年的军旅生涯,退伍返乡,顺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