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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海商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围绕记名提单是否具有“凭证”(documentoftitle)功能的讨论似乎从未停止过。[1]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初,普遍的观点认为提单具有“documentoftitle”功能;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有学者发表文章对提单的“documentoftitle”功能提出质疑o[2]因提单之性质影响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性质之认定,

  • 标签: 记名提单 物权凭证 功能 20世纪90年代初 鹿特丹 20世纪80年代
  • 简介:<正>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和物质基础,首先表现为一种自然的物质的属性。在过去,一般都认为环境的经济属性与其生态的属性不会产生冲突,法律只需要对其经济属性作出制度性安排就可以了,传统的制度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现在人们不仅意识到环境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并且还意识到由于人类长期以来对其生态属性的忽视,已经造成了环境资源的经济性与生态性的剧烈冲突。那么,在承认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前提下,我们不禁要问,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物权法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物权法应作出何种反

  • 标签: 环境资源 物权法 环境保护相邻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环境容量
  • 简介:自助是自我救济的方式之一,来自于保护的“自生自发秩序”之中。自助行为符合法的正义和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制度化是确保自助正当性的前提。传统民法理论将民事自助行为无差别地规定在请求救济体系中,忽略了绝对与相对在自我实现方面的区别,不利于自助行为制度在保护方面发挥其特有的功能。类型化是合理引导与规制自助行为的制度选择。《物权法》应在保护中规定自助的一般条款,并在所有权、占有以及担保的保护与实现中建立单独的自助法律制度,以避免自助行为滥用给法律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 标签: 自助行为 请求权 救济 类型化
  • 简介:引言学界关于公示原则向存争议,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并未明言公示之原则,更为理论之争鸣留下余地。有学者将公示原则作为物权法之基本原则,~①有学者则否认公示之基本原则地位,~②可见关于公示原则诸问题,学界难成达成共识,仍有探讨之必要。关于公示之理论争点,可概括为三问题:第一,公示之内容为何?是权变动?本身?抑或二者结合?第二,

  • 标签: 物权公示 物权变动 不动产登记 动产物权 动产交付 公示方法
  • 简介:的消灭在《物权法》体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的变动,但是对的消灭却未有完善、全面的规定,致使国家大量资源闲置,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的消灭进行研究,以期探究的消灭对中国物权法体系结构的重要意义。

  • 标签: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消灭 时效消灭
  • 简介:农村土地“三分置”的目标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此,须对土地经营进行塑造。其途径是在土地承包经营之上,通过合同与登记创设“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次级土地承包经营在物权法定意义上仍然是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人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将该权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法律处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应将次级土地承包经营纳入“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负担在登记簿中加以记载,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次级土地承包经营权
  • 简介:请求虽源于但有别于,其性质属于请求的分支,是的权能之一,应有相对的独立性,故有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同时动产返还请求会因权利人的长期不行使而使他人产生外观的信赖,故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必要。诉讼时效制度对于请求的适用问题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尚无定论,应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 标签: 物权请求权 性质 诉讼时效
  • 简介:确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规则制定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从法治实践来看,法律乃是理性有限的人类的建构之,因而是恒有缺陷的;从法律规范之要求来看,司法不能拒绝裁判;就国民的期待而言,司法必须伸张正义;从司法的运行机制来看,司法职能的实现必然要求司法机关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司法规则制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 标签: 司法权 司法规则 司法规则制定权
  • 简介:一、物权法的立法理念与基本原则物权法主要是规定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对于财产的关系。对于财产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这个社会里的各种财产属于谁,人民可以享有哪些财产。这是“所有制”的关系。例如,在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又称全民所有)(第10条),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属于国家所有(第9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

  • 标签: 宏观思考 物权立法 立法宏观
  • 简介:罗马社会根据占有事实首创了所有权制度。所有权概念出现以后,又促进了所有权权能的分离,进而又促进了用益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用益人对不动产之占有获得了最充分的占有保护。随着从重归属到重利用这一观念的根本转变,大陆法系各国相继增强了对他主人的占有保护。在我国未来的物权法上创设占有制度,确立占有诉权,使占有之诉获得物权法上的依据,乃是强化对他人特别是农地使用人保护的有效之举。

  • 标签: 占有 占有诉权 物权 立法
  • 简介:人的原物返还请求是内容最为丰富的一种请求,其适用的范围包括所有权、地上、典、动产质以及留置,但不包括地役权和抵押.返还请求人失却占有但原物尚存为构成要件,请求人既可以是人本人,也可以是人的财产代管人、破产管理人、代理人以及代位人等.返还请求的效力及于原物的返还、孳息的返还、返还费用的负担等;为防止人滥用返还请求,相对人可以动产善意取得、取得时效、消灭时效、给付不能以及权利失效等事由进行抗辩.

  • 标签: 物权人 原物返还请求权 民法 构成要件 抗辩事由
  • 简介:本文介绍和评论了《互联网著作行政保护办法》,包括其内容与结构、适用范围、责任及其限制等及其影响,并对其中包括适用范围在内的一些具体规则进行了分析批评。

  • 标签: 著作权侵权 互联网著作权 行政保护
  • 简介:票据制度与制度关于票据质设立规则存在冲突:《担保法》和《物权法》均未规定设立票据质必须进行质押背书;《票据法》规定票据质的设立应当进行质押背书。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相关司法解释不仅没有解决这一冲突,反而放大了这一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票据质设立时未进行质押背书的,其所设立之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未进行质押背书的,不构成票据质押。上述规则的冲突现象,不能以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来解决,也不能以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来解决。不能认为民法担保制度与票据法票据质押制度分别创设了两种效力不同的票据质押制度。《担保法》和《物权法》均未作有别于《票据法》票据质效力与实行方式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中所谓的“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客观上不能发生。不同法律确定的票据质内容、效力、实行方式相同。票据质设立规则不应有异,必须完善立法解决规则冲突。

  • 标签: 质押 票据 金融 借贷 委托理财 法律冲突
  • 简介:1988年12月9日,海南省定安县群青工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与南珠企业有限公司(香港中资公司,以下简称N公司)签订了一份镀锌铁皮买卖合同,约定价格条款CIF海口,付款方式D/P(即期付款赎单)。卖方N公司将货物交由北海市南方货运有限公司和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北海对外贸易海洋运输支公司(以下分别简称B公司、C公司)承运.B、C公司于1988年1月27日、2月1日将货运抵海口港,并委托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

  • 标签: 海运提单 副本提单 海口港 付款方式 约定价格 海洋运输
  • 简介:近十年来,大陆学者对理论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开始接近传统的观点;同时,部分学者对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从对概念的争执上就可见一斑。很多学者敏锐地观察到了概念的不周延性,然而却缺乏深层次的思考。通过分析概念面临的挑战,认识到此物非彼以及物概念的相对性意义重大。

  • 标签: 物权 挑战 相对性
  • 简介:《物权法》从物权法律效力的角度界定了的直接支配力和排他力从的内在效力和外在效力两个角度揭示内涵;排他力体现了人对享有支配力的边界,而直接支配力则体现了人在排他力边界内对的命运加以影响。出于衡平人利益和他方利益,的支配力和排他力在具体法律制度中将为法律自在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思定界。

  • 标签: 效果取向 支配力 排他力 物权限制
  • 简介:债权具有不可侵性,尤其是当第三人故意或恶意侵害债权时;的排他性不能等同于排除他人干涉。、债权的绝对性是相同的,对支配和对人请求位于同一位阶方有可比性。、债权分别以所有权和金钱债权为原型,并且,、债权均属于类型,而非概念,所以会出现中间现象。尽管如此,与债权之区分仍有必要。

  • 标签: 物权 债权 绝对权 原型 类型
  • 简介:报载,近日,湖北武汉马湖新村小区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还建房面临整体拆除,引起业主不满。当地街道办称,土地有限,将建高楼安置更多村民。

  • 标签: 橡皮泥 物权 公民 街道 村民
  • 简介:行为理论从提出及被德国民法典确认至今,承受了各种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也引起了从未休止过的种种争论,但在我国国内,由于民法研究有过长期中断,致使行为理论的研究和探索还远远不够,本文旨在通过对行为理论基础的分析,引起更多学者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一、理论溯派的结论"行为"的概念和理论是由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历史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提出的,他将债仅行为与行为相区别,发掘了交付除其现实形态之外,还包含以移

  • 标签: 物权行为无因性 物权行为理论 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 债权行为 物权契约
  • 简介:行为理论进行宏观性、整体性式的方法论思考有助于深刻理解行为理论.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在对第三人的保护上,应采取无因性原则,同时吸收善意取得制度的优点即排除对恶意第三人的保护.另外,行为理论应建立在平民生活基础上.

  • 标签: 物权行为理论 无因性原则 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