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普通债权可以通过通知第三债务人来实现占有的移转,从而具备了质权设定的基础,只是因为通知第三债务人无法实现公示,故需借助债权证书的交付或登记来达到公示的目的。
简介:<正>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原则,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未经仲裁裁委员会裁定的劳动争议投诉不予受理。笔者认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原则违背了仲
简介:4月上旬至5月中旬,西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调查研究,确保中央应对金融危机作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为项目实施增速提效。
简介:毫不夸张地说,现代社会中,权利质押担保功能及其适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动产质押,其原因就在于:动产抵押原则上与担保制度功能相矛盾。一方面,出质人必须在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乃至加工自己的动产,让渡对动产的占有去获得资金融通显然妨害了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作为质权人,通常是银行,其占有出质物并无太多的益处,其必须谨慎妥善保管该出质物,而这又违反了市场经济中的专业化分工。
简介:前不久,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规定委员因病因事不能出席常委会会议需请假,如在武汉应向絮委会办公砖书面提赦章请;未经批准的,不得缺席会议。委员一年内未经请假3次不出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
简介:动产质权,可通过观念交付设立。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说认为,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可以设立质权,占有改定不能设立质权。实际上,占有改定也可以设立质权,在法理、法律上并无任何障碍。占有改定设立质权,可以取得与现实交付、简易交付相同的效果。占有改定,同样有公示意义,质权人拥有一切法定的权利。占有改定为出质人创设了间接占有,为质权人创设了直接占有。
简介:本文通过对中西亲属拒证权的历史考察和分析,从自然法则和中人标准两个角度探究了法的伦理品格,并基于此,提出了人伦精神应该自始至终地融汇于法律之中、成为其道德支撑力的命题。
简介:"上提一级"是对省级以下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逮捕决定权由其上一级行使的简称。其目的在于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实践证明,该制度的推行对于强化自侦案件的侦查监督具有积极意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单纯的逮捕决定权的上提割裂了刑事诉讼逮捕权与侦查管辖权之间的关系。自侦案件实行侦查管辖权与实际侦查权的分离才是解决逮捕权外部监督问题并实现侦查管辖权与逮捕决定权统一的有效路径。
简介:本文以系统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为开端,结合法律知识解释了系统工程的基本原理;阐述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治系统工程与系统工程之本质区别,进而介绍了法治系统工程所采用的综合集成方法。此外,本文还论述了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系统工程的关系、系统工程对现代法律科学的优化功能。文章的结论是:法治系统工程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简介: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自侦自捕自诉等职权行为一直为人质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改革促进检察机关加强对逮捕职权的自我监督,保证审查决定逮捕的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到某些消极因素的制约,一定程度限制了程序设计的功能,因此应进一步规范逮捕条件、优化检察职权、完善配套机制、健全制裁措施以保障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落实,以更好实现逮捕强制措施的制度价值。
简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妨害作证罪罪状表述模糊,实务中适用混乱,法律效果已经处于弊大于利的状态。本罪作为一种真正身份犯,来源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辩护权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我国辩护权规定的不断发展完善,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应修改和刑事一体化为视角进行考查,本罪不再适合规定为真正身份犯,应删除《刑法》第306条,与《刑法》第307条合并,将律师与司法工作人员共同作为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不真正身份犯的主体。
质权还是抵押权:再论普通债权质权的性质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原则质议
西乡县人大助推中央投资项目增速提效
物权法草案中“权利质权”规定内容评析
提升常委会会议质效的有益举措
论以占有改定设立动产质权——与通说商榷
“安提戈涅之怨”与中国亲属拒证权的缺失——法的人伦精神解读
“上提一级”的实践对自侦案件管辖权立法调整的启迪
法治系统工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途径──纪念钱学森提创“法治系统工程”20年
厦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执行情况调研分析
论“律师伪证罪”罪质独立性的消解——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应修改为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