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出保护“文化多样性”,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同,法国更是坚定不移地扮演着“文化多样性”捍卫者的角色。然而随着文化商品贸易的不断发展,这一概念所存在内涵缺失的问题日益显露。本文基于多样性理论和法国1994至2003年图书出版市场的相关数据,分别从品种、均衡度和差异度的角度,结合图书产品按名称、类别和源语言的类分法,并加入出版量和发行量存在差异的考虑,对法国图书出版多样性进行综合考量,得出结论:文化多样性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在对其进行定量研究时,需高度依赖层面考虑与行业特性。例如图书出版业就应结合图书品种、印数、发行量及外文图书的版权引进等等因素。探讨这一问题对今后出版业如何利用多样性措施,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制定促进文化多样性都有重要意义。
简介:在当代语境下,传唱千年的《格萨尔》史诗及其传承正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除了民间艺人的口头说唱和各种版本的书面文本并存外,还有格萨尔藏戏、格萨尔唐卡、格萨尔音乐、格萨尔石刻、格萨尔“朵日玛”、格萨尔漫画、格萨尔彩塑酥油花等等。在藏族民间,《格萨尔》史诗的传播几乎影响了各种艺术门类。本文试图对《格萨尔》史诗的当代传承及其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特征进行探讨和分析。从口头传说到书面文本再到传承形式的多样化,这不仅是选择、判断和再创造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结果,也传承了史诗蕴含的民间文化精神。当代语境下的史诗传承,也伴生着一种文化焦虑。现代性往往导致对经典的疏离和迷失,所以在纷繁复杂的形式与内容之间淘洗锤炼、重铸经典,已经成为史诗研究面临的新课题。
简介:弘扬先进文化,当前在我国成为主旋律,正下大力实施。文化的“先进”与“落后”的属性界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处于较为不利生存条件下的所谓“边缘社会”、“弱势族群”的“劣势文化”的少数民族文化,不宜简单地、武断地将其界定为“先进”或“落后”。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仅“儒学”“京剧”“昆曲”等中国传统文化样式是“国学”“国粹”,少数民族的一些优秀传统文化样式,也同样堪称是“国学”、“国粹”。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存、延续。以体现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根本原则,不仅是学术界需要深入讨论的课题,更多是中国各级人民政府及全社会共同关注、下大气力解决的重大现实性课题。
简介: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所发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的核心概念之一,“社区”是被理解为可以与“传承人”相互置换的一个概念来加以强调的,对社区在非遗保护中的参与、知情乃至引领权利的强调,体现了UNESCO力图通过文化的保护来保护普通人的权益的根本目标。每个社区都具有非均质的、多样性的特点,社区成员在传承和实践非遗项目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作为非遗知识保存者的实践者”同“单纯实践者”之间的不同和相互协作,他们通过不同的分工,共同促成了相关非遗项目的延续与实施。社区内部的差异性,加上不同国家文化传统、政治形态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不同,使得具体的非遗保护实践可能很难避免政府力量主导的情况,但这并不应该成为参与非遗保护的任何国家或地区忽视社区参与和引领的理由,相反,政府力量应该以一种“文化对话”的态度,尽量克服具体实践过程中强势干预的立场,最终促成非遗保护中社区主导的局面,并为普通人的全面发展作出切实的贡献。
简介:基于原始契约与刑科题本,本文揭示了清代地权交易的三大类型,一是债权型融通,二是产权转让,三是股权交易出现。借助于土地但不发生产权最终转移的融通性债权交易的各种形式常被混淆.本文加以考辨与厘清:“押”,以土地为担保并以地租或利租来还本付息;“典”,约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与收益占有来偿还借债;“当”,以地权为中介的各种借贷形式;“抵”,发生地权分割,并以此抵还欠债。清代出现的这些交易手段使农户在保有地权的同时实现其融通性需求,它们与现代金融工具相似,其名称与方式延续并沿用至今。地权转让与收益补偿等交易形式则包括活卖、绝卖、佃权顶退、找价、回赎等,其规则取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权所有者的权益。土地经营的合伙制与股权交易亦开始出现。凡此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不仅在金融工具缺失的时代充当了资金融通工具的替代,农户赖以济危解困,更促进了土地流转,使生产要素组合与资源配置通过地权市场得以活跃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