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2016年对秦岭地区561户贫困农户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倾向性匹配得分法分析了农户参与精准扶贫项目对其收入的影响,并对结果的平衡性进行了检验。研究表明:(1)在参与精准扶贫项目后,农户的真实收入水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2)就不同扶贫模式对收入的提升作用而言,生态旅游模式的作用最为显著,合作社和贫困补贴模式次之,整村推进模式的作用相对较小;(3)就不同扶贫模式下收入的绝对值而言,农户在贫困补贴模式和合作社模式下的收入较高,生态旅游模式和整村推进模式下的收入较低;(4)当前农户对精准扶贫项目的参与存在选择性偏差和内生性干扰,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精准扶贫政策的作用被低估甚至误判。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简介:参与式扶贫和协同式扶贫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扶贫模式。参与式扶贫源于西方发展理论,强调扶贫对象的参与。由于其存在着理论上的瑕疵和实践上的"久扶不脱贫"的贫困治理困境,发展进程极为缓慢,逐渐被协同式扶贫所取代。协同式扶贫是一种理想的扶贫模式,强调扶贫主体的多元化、扶贫目标的一致性、扶贫系统的开放性、扶贫过程的动态性和扶贫行动的合作性。无论从扶贫主体、扶贫内容还是扶贫方式来看,协同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比,均有其自身的优势。协同式扶贫在扶贫过程中有利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现行的精准扶贫将逐渐走向协同式精准扶贫。实现协同式精准扶贫,需要扶贫信息的协同、扶贫制度的协同、扶贫文化的协同和良好社会资本的培育。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精准扶贫的协同效应,实现贫困治理绩效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