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世纪末,英国语言学家亨利·斯威特在他的《新著英语语法》中把自己写的语法称为“描写语法”,也就是如实地描写语言事实而不加臧否的一种语法,把当时学校教授的语法称为“规定语法”,也就是不顾语言事实只考虑逻辑合理性和拉丁语规范来主观规定英语语法规律的一种语法。斯威特对“规定语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有名的例子就是英国人都说“It’sme”而“规定语法”根据逻辑和拉丁语法规定必须说“ItisI”。20世纪初斯威特的学生丹麦语言学家叶斯柏森提倡“活的语法”,也极力反对“规定语法”。从此,“规定语法”或所谓“规定主义”在语言学界就“臭名远扬”,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西方语法学进入结构主义时代以后,
简介:摘要在初中阶段,学生写作时所选体裁多倾向于记叙文。而多数学生的记叙文的情节仅是轮廓,缺乏典型的细节,干瘪瘦削,不见血肉与性灵,读之令人顿感索然。针对这种弊病,从教者就需教授学生运用细节描写来丰富文章内容,提升作文的感染力。但细节描写若运用不当,反而会弄巧成拙。欲发挥细节描写以一孕万、见微知著的功效还需规避几处误区。本文便是以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为依托,浅谈如何在作文中准确地运用细节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