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体系概念本身就是一种均衡的话语结构,只有在广义的均衡法律体系概念语境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话语结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协调和统一。“中国特色”的民族主义法理应当取法现代性的公民国家建设,围绕法律的历史体系发挥其话语功能;“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法理应当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为准,抓住法律的价值体系做好文章;“法律体系”的建构主义法理应当效法德国“潘德克顿”法学原则,以法律的规范体系建构为核心基点。三者均衡的关键在于社会主义法治历史经验、价值理念及规范内容有机整合于法律体系的动态实践之中。
简介:在关于赦免的讨论中,被赦免者的意愿常常是一个被忽视的问题。纵观美国判例法发展史,围绕这一问题产生了"关于总统特赦的目的是一般福利还是仁慈","特赦的性质是公共行为还是私人行为"等一系列争议。事实上,这些争议背后隐藏着人们普遍认可的一般性原则——赦免必须能够为被赦免者带来利益,这一原则要求被赦免者的意愿必须被赋予法律意义,因为赦免是否能够带来更佳处境,被赦免者最具有发言权。这一逻辑产生了两个方面的制度要求:一方面,在我国自上而下启动的特赦模式中,未经同意的赦免对于特定被赦免者而言不具有约束力;另一方面,应赋予犯罪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近亲属或律师自下而上申请特赦的权利,并设置相应的渠道和程序。总而言之,赋予被赦免者个人选择以法律意义,意味着现代赦免制度必须在政治目的和人权保障两种价值之间寻求平衡。
简介:近一个世纪里,中国法学界分别于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颁布前后与近年劳教制度废除后两次热议保安处分制度。民国时期对保安处分制度的移植与实践,可展现出近代法制变革中三对重要矛盾关系的具体影响。近代法制改革绕不过中西法制与法文化的冲突。以禁戒处分为代表的保安处分不仅是典型的舶来制度,更是民国赶超式立法的代表。由于民国烟毒泛滥,着眼于社会长远发展的刑法典与回应社会迫切形势的刑事特别法在处置吸食烟毒犯罪方面存在尖锐对立。而禁戒处分在实践中有效平衡了两者之间的冲突。不过,由于民国时期国家能力的薄弱,禁戒处分在基层地区的实践往往不尽如人意,甚至被基层司法者滥用,以至于背离制度设计之目的。
简介:对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产,民法理论及立法大都否认给付者有返还请求权,但现今的审判实践及理论有限度地承认了给付者的返还请求权。对于受托者将财物据为己有的,能否成立刑法上的侵占罪,各国立法并没有特别规定,刑法理论及审判实践的多数观点持肯定说。对于民法上不得要求返还的不法原因给付财产,如果刑法上将侵占该财产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这会导致在民法上不值得保护的利益刑法又加以保护。在违法性问题上,是采取违法一元论还是违法相对论,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点。刑法、民法由于其任务、性质存在差异,保护的客体并非全然一致,民法注重的是对权利、利益的保护,而刑法更注重的是社会秩序的维持,财产犯罪的保护对象从本权说向占有说、从法律的财产说向经济的财产说的转变就说明了这一点。基于此,应当抛开民法对财产的保护,承认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的财产成立侵占罪。
简介:减刑工作是监狱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社会关注监狱工作中的一个焦点.这个环节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国家法律的威严,关系到监狱的执法形象,也关系到监狱的安全与稳定,可谓事关大局.为了确保监狱干警秉公执法、正确行使减刑建议权,我监近年来通过量化罪犯减刑条件,严格减刑程序,确保减刑工作公开、公正,促使监狱工作全面健康发展.2000年1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监又大胆探索和实施了减刑计划公示制,使减刑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通过1年多的实践,这项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受到监狱干警的普遍认同和支持,受到全监罪犯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响应,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监狱公开、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简介: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础单元,可称为"基层法院中的基层法院",根植基层且身处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其改革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为样本,可以窥探人民法庭改革的问题、经验与进路。人民法庭改革必须正视法官职业期待与实践角色的差距、审判工作繁重与职业保障偏低的冲突、司法管理行政化与审判执行专业化的不适应、法庭布局设置与诉讼规模匹配的失衡、物质保障地方化与司法角色的冲突等问题,立足国情与区域实际,遵循司法运行规律,坚持去行政化与地方化,以提升审判执行质量与效率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改革进路上应当着重坚持如下方面:优化法庭布局及规模,实行差异化定位发展;明确职能定位,兼顾专业化与基层诉求;实行审判与行政的相对分离,让庭长回归法官角色;立足现行法官体系,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等级晋升制度,让优秀法官扎根基层;探索审判质效评估机制,推进考评科学化;肯定优秀的实践经验,纳入改革予以推广;落实增量改革,加强经费保障与基础建设;等等。
简介:日前,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