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04年11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说,从2005年1月1日起,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领导干部,具体的审计范围、审计管辖、审计组织、审计实施程序、审计要求等将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有关干部考核、考察、任用的一种辅助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一些行业也先后出台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使审计部门在组织实施审计时有章可依,对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