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论文采用Heckman样本选择模型,以2010—2013年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企业风险水平和替代性损失融资渠道对制造型企业保险购买可能性和购买数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企业风险水平越高,保险购买可能性越大,但与之相联系的高成本制约了企业保险购买数量:企业是否购买保险与现金持有水平存在替代效应,现金持有量充足时企业更倾向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损失融资,但保险购买数量与之存在依附关系,保费支付受制于现金持有水平;剩余举债能力对企业保险购买具有负面影响,在负债与保险两种损失融资方式之间,企业更倾向于前者。论文利用最新数据构建了企业可保风险水平和替代性损失融资的衡量指标,在微观层面量化研究了我国企业财产保险需求不足问题,并为企业和保险公司提供了相关决策建议。
简介:民营企业在国企重组改制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但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又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前进过程,此中的不规范引发了一轮又一轮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激烈争论。但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参与国企重组改造的积极意义不容置疑,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必须从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给予不断完善。本文通过对部分四川民营企业参与国企重组情况的调查,得出民营企业在参与国企重组方面存在以下风险:一是对自身实力认识不足,盲目参与重组带来的风险;二是在国企职工安置及提供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的问题及风险,它已成为决定重组成功与否的关键性因素;三是国企原有的隐性债务,阻碍重组顺利实施;四是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带来的风险;此外,体制冲突、资金瓶颈、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市场竞争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成为影响和制约重组成败的重要因素。民营企业重组国企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法律方面,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民营企业长期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作用和政府支持,对政策与法律制度安排缺乏充分的考虑;二是对重组的合同约定不明确或不平等;三是政府推卸责任或因法律规定或财力不足等方面原因无力承担责任。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二建立诚信政府,为国企重组创造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三是打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国资转让平台。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有效防范并化解重组风险应当采取以下对策:一是严格树立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识,事先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二是根据明确的法律或政策规定进行重组;三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