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国内综艺节目呈井喷之势,越来越多的综艺节目不断涌入大众视线,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同时我们发现,综艺节目的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值得一提的是,综艺节目之间对节目模式的模仿对于跟风的制作方而言几乎没有创意成本,但却给原电视综艺节目模式的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极大地打击了原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实践中发生的此类诉讼大多也不了了之,长此以往,将十分不利于我国电视文化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因此,有关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关注。综艺节目模式被肆意模仿而难以维权的原因究竟何在?这种模式创意能否受到法律保护?综艺节目的抄袭或侵权问题又该如何界定?综艺节目的创意应当如何保护?面对这些目前仍具争议性的问题,本文将试图一一作出解答。
简介:台湾地区少年犯罪事件的处理,主要是以《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本法)为依据,主政者与执法者必须体认立法精神所在,方能善用职权准确执行各个条文。为此,本文拟参酌立法者的本意,并借鉴现代少年法制的福利理念,在主观的理想上,从三个方面重新解读检视本法的立法精神。在贯彻保护优先原則方面,为贯彻保护优先原則,首次将旧法中的“管训事件”与“管训处分”修正为“保护事件”与“保护处分”。在落实专业处理的方针方面,《少年事件处理法》将少年法庭改为少年法院,且为凸显其专业法院的设计,在组织、人员配置及职务分工上,都可以看出其谋求少年福利的用心。在调整少年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方面,少年保护政策应为社会安全制度的一环,对于处于危机状态中的少年,法律机制在调整其成长环境之抉择上,首先应从善用少年福利资源着手,以家庭为服务单位,强化家庭的保护与教养责任。对于已造成危害的少年,公权力的介入应兼具司法、教育与福利机制的机能,对于少年的处罚应以培养其责任心并令其弥补错失为目的,对于少年的处遇则以强化其自律性及自主性,以提升其环境适应力及改造力为目标。
简介:'丧文化'是一种新兴的网络青年亚文化,带有负面、消极和颓废等色彩。该文化的流行反映了我国青年群体社会心态的嬗变,给新时期我国青年良好、健康价值观的形成和培育带来重大挑战,因此,需要给予重视,并加以引导。本文运用文献综述的方法,对我国网络青年'丧文化'研究的现有成果进行梳理,重点考察'丧文化'的定义和内涵、'丧文化'的主要原因和对策等内容,并对我国网络青年'丧文化'研究进行述评和展望。当前我国'丧文化'研究主要存在六大问题:第一,概念已经初具雏形,但不易操作化;第二、研究视角狭窄,单纯就事论事,缺乏宏观、思辨的研究策略;第三、尚未引起思想政治教育等有关学科的重视,跨学科研究有待加强;第四、量化研究缺乏,需要引入大数据方法;第五、注重线上青年群体的研究,忽视了'丧文化'在线上、线下的差异;第六、问题视角占主导,忽略了'丧文化'具有正向价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