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简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06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