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对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煤炭企业必须采取相应具体措施,改善现行的采掘工艺技术,以提高采煤量,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同时保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综采操作面的自动化,可以有效地降低采掘阶段中的成本费用开销,减少相关人员的工作强度,实现采掘工作的全面自动化,为我国采掘工艺技术的高效提供更好的保障。然而,由于目前对这一高新技术的应用时间较短,在实践环节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将着重探讨这些问题,以期推进智能信息技术在采煤工作中的普及,从而提高采煤工作效率,提高采煤安全,实现采煤工作的全方位自动化,提高采煤工作效率。
简介:摘要:煤炭智能开采是我国煤炭工业在新一轮技术变革下的战略选择,是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必由之路,地质保障技术可为煤炭智能开采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数据支撑,且能有效探查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以减少煤矿生产灾害事故的发生。以该煤炭矿区地质条件为背景,开发了煤炭安全智能开采地质保障系统软件。该系统软件主要由地质数据管理、高精度三维地质建模和地质灾害预警、地质大数据分析等子系统构成。该系统软件已在煤矿进行了应用,实现了全矿井三维模型建立、不同煤层开采地质地质灾害预警等功能,支撑了矿井安全高效生产。
简介:法院场域人工智能的基本愿景是让包括法院人在内的各方人员的智力进一步解放、延伸、拓展,全方位地改变法院场域各方角色的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人智关联要件、现代IT要件、法院生态要件是法院场域人工智能的三大构成要件。中国法院人工智能应用覆盖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公开、行政管理、决策服务等层面,呈现出'不对称困境',表现在:认识与实践不对称、地区间发展不对称、技术工种间不对称、主体应用间不对称、应用领域间不对称。境外法院人工智能准入总体处于起步阶段,相对具有组织基础和学术氛围。境内法院人工智能准入类型包括精准引入型、政策推进型。人工智能法院准入应当坚持价值衡量原则、场域分析原则、伦理协调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为总纲,综合考虑产用研因素进行准入调整。为契合'智慧法院'建设思路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全面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应以'人本主义'思路布局法院人工智能准入,基于法院场域角色及其关系精准嵌入人工智能。据此,可勾勒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诉讼参与人、人民群众、法院个体有关外单位七种角色的人工智能准入形势,并建议提出《中国法院人工智能应用宣言》和制作准入指引演示H5二维码,以期促进法院人正确认识、应用法院人工智能,推动形成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法院工作有关外单位的认同。
简介:在人工智能推动下的司法改革当中,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以认知个案,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与薄弱之处。当前,地方法院的实践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识积累方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是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以及裁判规则的类型化与要素化。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与司法人工智能的生成规律具有内生契合性,可作为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分词设置、知识图谱设计的基础与前端理论。具体应用路径是依要件事实论不断进行层级解构,将案件认事用法解构为不同层级要素,并由法律专家分层级、分阶段标注,从而形成以要素标注的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以供机器学习。要件事实论之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具有独立性,人工智能难以代替法官。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民事诉讼制度具有相互促进关系,两者的深度融合将开拓中国民事诉讼的崭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