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普惠制是世贸组织规定的发达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性、非互惠的一种关税减免优惠制度,其税率是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因而是一种最低的税率。根据这些制度,出口企业在与进口商洽谈合同时,可以此为任何条件提高产品销价,而进口方也可从关税的减免中同时受益。我国已有少数外贸企业通过采用普惠制,获得了显见的好处;但大多数外贸企业还不知应用。为此在迎接WTO的准备工作中,注重学习普惠制的有关专业知识,并从现在起就加强实践,在与外商洽谈产品外销业务前,及时获取普惠制产地证书,亮出普惠制的招牌,讲清彼此互惠互利的道理,以此来提高外销产品的价格,通过更好地利用这一国际外贸制度,进一步提高入世后的外贸经济效益。
简介:一、确定债权时效点,明确债权管理侧重点1.确定债权的时效点是企业实施债权管理的基础。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民法通则对债权等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规定,债权的时效点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一般来说,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的债权时效点可按最长时效两年期限确定,备用金欠款和应收个人欠款的时效点宜定为一年期。债权时效点的管理,由企业财务部门设置债权时效辅助帐,采用帐龄分析法分析并定期提供债权时效情况。2.应按财务制度有侧重地对所有债权项目进行管理。广义的企业债权既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帐款等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还包括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借方金额。一般工业企业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备用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