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2004年1月15日上午,某机械加工厂金属结构车间铆工班职工张某根据班长安排在厂房内和另一职工在搬动一工件时,由于左脚被地上的杂物绊住,不小心工件从手上滑脱,将其右脚第一、二趾砸伤。车间主任考虑当时任务多、效益好、奖金也多,且上级对安全考核很严,若如实上报,车间、班组的奖金和声誉都会受到影响,便对班长说:“给老张做做工作,该看病看病,该休息休息,工伤就别报了。至于老张的待遇,告诉他,少不了。”班长按此指示对张某做了工作,张某觉得应该给领导面子,同时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就答应不报工伤了。但事后,张某的妻子觉得心里不踏实,找到车间主任坚持要报工伤。车间主任认为,这是张某自己的事,张妻无权管,并以张某已答应不报工伤为由未给张某报工伤。请问张某现在还能报工伤吗?张某和车间应该如何处理?
简介:当前,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环节,已经成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社会安全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科技兴安”战略、提升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的有力抓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建设实施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简称“金安”工程)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已列为“十二五”时期15个国家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之一,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工程立项之中。近日,本刊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李红臣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