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是宪政秩序的核心要素。在宪政实践中.不应局限于宪法学者通常论述的二者间的制约、抗衡关系,而应积极构建相互合作、互动的良性秩序。宪法是宪政的前提,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政府权力宪法构造方式。以此衡量中国现行宪法,不难发现其存在的一系列规范上的缺陷,为创新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间的宪政秩序,须尽快实现中国政府权力宪法构造方式之转型。
简介: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印度高等教育领域逐渐开始了一个私有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既为国家所推动,各邦政府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又存在着控制和反控制的张力。以此为基点,追踪了围绕自筹资金专业学院的争议和冲突在南印喀拉拉邦的演化态势,从中探析不同的公民社会成员(机构、组织和个人)与市场和国家的不同权力机构之间形成的复杂关系格局。
中国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宪政良序构建探析
国家、公民社会与市场:以印度教育领域为例